镇罗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报送中卫市沙坡头区镇罗镇蔬菜批发市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报告》(镇政发〔2021〕38号)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沙坡头区人民政府2021年第101次常务会议纪要精神(2021年5月1日印发),为进一步提高蔬菜市场服务能力,经研究,现就沙坡头区镇罗镇蔬菜批发市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沙坡头区镇罗镇蔬菜批发市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
二、项目代码:2105-640502-21-01-420151
三、项目建设单位:沙坡头区镇罗镇人民政府
四、项目监督管理单位:沙坡头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五、项目建设地点:沙坡头区镇罗镇
六、项目建设期限:2021年6月至10月
七、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对6座交易大棚进行维修改造,地坪维修368平方米,场地硬化1044平方米,维修市场电子屏,更换电动伸缩门,配置货柜108个,新建排水管网等。具体建设内容严格按照《沙坡头区镇罗镇蔬菜批发市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初步设计》执行。
八、项目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项目概算总投资155.87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治区商务厅补助资金50万元,不足部分由沙坡头区财政配套。
九、项目管理
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按照项目批复实施项目,不得随意变更项目建设地点、规模和内容等。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项目管理有关制度,加强工程管理和安全生产,确保工程质量。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规定,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和资金专户管理,认真执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加强项目管理,保证工程按期建成发挥效益。安排专人于每月2日前将项目进展、资金使用等情况报送至我局。
项目监督管理单位严格履行监管职责,及时跟进项目进展情况,安排专人围绕项目建设各环节开展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问题督促项目单位整改落实,切实抓好项目建设、资金使用、项目信息和进度数据监管上报工作。
项目竣工后,及时开展项目结算审计及自验工作。自验合格后,报我局进行竣工验收。
中卫市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5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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