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旅游和文化体育广电局:
你单位《关于上报沙坡头区美利广场全民健身步道项目建设方案的报告》(卫沙旅游文广发〔2020〕61号)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沙坡头区人民政府2020年第22号专题会议纪要精神(2020年6月23日印发),为进一步完善沙坡头区全民健身基础设施,现就沙坡头区美利广场全民健身步道项目建设方案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沙坡头区美利广场全民健身步道项目
二、项目代码:2020-640502-89-01-009846
三、项目建设单位:沙坡头区旅游和文化体育广电局
四、项目建设地点:沙坡头区滨河镇
五、项目建设期限:2020年9月至2020年10月
六、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铺设健身步道总长1.01千米,其中:美利广场0.56千米,中卫中学北门西侧0.30千米,旭日隆祥西侧0.15千米。具体建设内容严格按照《沙坡头区美利广场全民健身步道项目建设方案》执行。
七、项目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项目概算总投资55万元,资金来源为2019年自治区体彩公益金。
八、项目管理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项目批复实施项目,不得随意变更项目建设地点、规模和内容等。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项目管理有关制度,加强工程管理和安全生产,确保工程质量。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和责任追究办法》(宁政发〔2014〕99号)规定,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和资金专户管理,认真执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加强项目管理,保证工程按期建成发挥效益。安排专人于每月2日前将项目进展、资金使用等情况报送至我局。
项目竣工后,请你单位及时开展项目结算审计及自验工作。自验合格后,报我局进行竣工验收。
中卫市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9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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