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水务局:
你局《关于审批沙坡头区2020年第二批农村人饮维修工程的函》(卫沙水函〔2020〕47号)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沙坡头区人民政府2020年第86次常务会议纪要精神(2020年8月24日印发)和《自治区水利厅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分解计划的通知》(宁水计发〔2020〕17号)文件,为解决兴仁镇及灌区河北4乡镇非城市区13.85万群众自来水饮用安全问题,经研究,现就沙坡头区2020年第二批农村人饮维修工程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沙坡头区2020年第二批农村人饮维修工程
二、项目代码:2020-640502-76-01-009712
三、项目建设单位:沙坡头区水务局
四、项目建设地点:沙坡头区兴仁镇、迎水桥镇、东园镇、镇罗镇、柔远镇
五、项目建设期限:2020年9月至10月
六、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维修更换各类输水管道41.97千米,维修改造各类阀井154座;管道穿山洪沟1处,管道穿柏油路1处;维修改造集水井1座,维修改造水泵及配套阀件11套;安装分水计量水表50套;维修更换DN350无砂砼滤水管120米;恢复砂石路面1544平方米,维修砌筑浆砌石护坡70米。具体建设内容严格按照《沙坡头区2020年第二批农村人饮维修工程建设方案》执行。
七、项目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项目概算总投资350.56万元,资金来源为2020年第二批中央水利发展资金。
八、项目管理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项目批复实施项目,不得随意变更项目建设地点、规模和内容等。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项目管理有关制度,加强工程管理和安全生产,确保工程质量。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和责任追究办法》(宁政发〔2014〕99号)规定,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和资金专户管理,认真执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加强项目管理,保证工程按期建成发挥效益。安排专人于每月2日前将项目进展、资金使用等情况报送至我局。
项目竣工后,请你单位及时开展项目结算审计及自验工作。自验合格后,报我局进行竣工验收。
中卫市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8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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