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教育局:
你局《关于申请批复中卫市沙坡头区中小学及幼儿园屋面防水、水暖管网维修改造项目建设方案的函》(卫沙教函〔2020〕65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沙坡头区人民政府2020年第84次常务会议纪要精神(2020年7月27日印发),为改善沙坡头区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和消除校舍安全隐患,经研究,现就沙坡头区中小学及幼儿园屋面防水、水暖管网维修改造项目建设方案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沙坡头区中小学及幼儿园屋面防水、水暖管网维修改造项目
二、项目代码:2020-640502-83-01-009376
三、项目建设单位:沙坡头区教育局
四、项目建设地点:沙坡头区宣和中学、东台学校等27所学校内
五、项目建设期限:2020年9月至11月
六、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屋面防水更换17054平方米,卫生间地面更换168平方米,屋顶挑檐防水更换158平方米;室外给水管网新建135米,排水管网新建206米;室外暖通管网拆除、新建1610米;教学楼室内供暖改造48824.41平方米等。具体建设内容严格按照《中卫市沙坡头区中小学及幼儿园屋面防水、水暖管网维修改造项目建设方案》执行。
七、项目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项目概算总投资651.88万元,资金来源为沙坡头区财政统筹资金。
八、项目管理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项目批复实施项目,不得随意变更项目建设地点、规模和内容等。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项目管理有关制度,加强工程管理和安全生产,确保工程质量。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和责任追究办法》(宁政发〔2014〕99号)规定,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和资金专户管理,认真执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加强项目管理,保证工程按期建成发挥效益。安排专人于每月2日前将项目进展、资金使用等情况报送至我局。
项目竣工后,请你单位及时开展项目结算审计及自验工作。自验合格后,报我局进行竣工验收。
中卫市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8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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