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和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办理沙坡头区宣和镇汪园村道路硬化及兴海村养殖园区牛棚维修改造项目立项的请示》(宣政发〔2020〕94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沙坡头区人民政府2020年第85次常务会议纪要精神(2020年8月20日印发),为改善项目区群众生产生活基础设施条件,现就沙坡头区宣和镇汪园村道路硬化及兴海村养殖园区牛棚维修改造项目建设方案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沙坡头区宣和镇汪园村道路硬化及兴海村养殖园区牛棚维修改造项目
二、项目代码:2020-640502-03-01-009397
三、项目建设单位:沙坡头区宣和镇人民政府
四、项目监督管理单位:沙坡头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五、项目建设地点:沙坡头区宣和镇汪园村、兴海村、宏爱村
六、项目建设期限:2020年9月至10月
七、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汪园村、宏爱村硬化村庄巷道7条共计4.74千米。其中:4米宽硬化路5条,长3.25千米;3.5米宽硬化路2条,长1.49千米。
(二)兴海村养殖园区牛棚维修改造5栋,主要包含改建食槽、增加室外活动区域、增加分户隔墙、搭设彩钢顶等。
具体建设内容严格按照《沙坡头区宣和镇汪园村道路硬化及兴海村养殖园区牛棚维修改造项目建设方案》执行。
八、项目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项目概算总投资270.12万元,资金来源为扶贫专项资金。
九、项目管理
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项目批复实施项目,不得随意变更项目建设地点、规模和内容等。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项目管理有关制度,加强工程管理和安全生产,确保工程质量。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和责任追究办法》(宁政发〔2014〕99号)规定,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和资金专户管理,认真执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加强项目管理,保证工程按期建成发挥效益。安排专人于每月2日前将项目进展、资金使用等情况报送至我局。
项目监督管理单位严格履行监管职责,及时跟进项目进展情况,安排专人围绕项目建设各环节开展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问题督促项目单位整改落实,切实抓好项目建设、资金使用、项目信息和进度数据监管上报工作。
项目竣工后,项目建设单位要及时开展项目结算审计及自验工作。自验合格后,报我局进行竣工验收。
中卫市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8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