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你单位《关于审批沙坡头区贫困村2020年土地改良项目的函》(卫沙扶贫办函发〔2020〕33号)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沙坡头区人民政府第76次常务会议纪要(2020年3月12日印发),为改善项目区土地条件,增加群众收入,经研究,现就沙坡头区贫困村2020年土地改良项目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沙坡头区贫困村2020年土地改良项目
二、项目代码:2020-640502-01-01-003022
三、项目建设单位:沙坡头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四、项目建设地点:沙坡头区滨河镇沙桥村,东园镇黑山村,宣和镇华和村、羚和村
五、项目建设期限:2020年4月至2020年11月
六、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土地改良共计502亩,土壤施肥6024立方米;沟道清淤治理1.93千米,配套沟道建筑物13座,畦田口19座。具体建设内容严格按照《沙坡头区贫困村2020年土地改良项目建设方案》执行。
七、项目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项目概算总投资194.13万元,资金来源为扶贫专项资金。
八、项目管理
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按照项目建设方案批复实施项目,不得随意变更项目建设地点、规模和内容等。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项目管理有关制度,加强工程管理和安全生产,确保工程质量。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和责任追究办法》(宁政发〔2014〕99号)规定,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和资金专户管理,认真执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加强项目管理,保证工程按期建成发挥效益。安排专人于每月2日前将项目进展、资金使用等情况报送至我局。
项目竣工后,项目建设单位要及时开展项目结算审计及自验工作。自验合格后,报我局进行竣工验收。
中卫市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3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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