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镇人民政府:
你镇《兴仁镇人民政府关于上报<沙坡头区兴仁镇污水处理厂项目可研性报告>项目立项的请示》(兴政发〔2020〕34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沙坡头区人民政府2020年第77次常务会议纪要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640502202000003号),为解决兴仁镇生活污水处理问题,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现就沙坡头区兴仁镇污水处理厂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沙坡头区兴仁镇污水处理厂
二、项目代码:2020-640502-77-01-001077
三、项目建设单位:沙坡头区兴仁镇人民政府
四、项目建设地点:沙坡头区兴仁镇,具体建设地点由自然资源部门审定。
五、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新建污水处理厂1座,项目占地面积12609平方米,工程近期处理规模1000m³/d,远期处理规模1500m³/d。污水处理工艺采用“旋流沉砂池+调节池+五段式改良巴顿甫生物反应池+中进周出二沉池+磁絮凝沉淀池+纤维转盘滤池+次氯酸钠消毒”。沿镇区主要道路铺设DN500~DN600mm污水主管道8150米,DN200接户预留管2500米。
六、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项目估算总投资4976.45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部门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
七、项目管理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项目管理有关制度,加强工程管理和安全生产,确保工程质量。项目招投标工作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中卫市有关规定,执行工程招标。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及时报送我局审批。
中卫市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3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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