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你单位《关于申请撤销2019年中卫市辖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遗漏补缺(文昌镇)、(滨河镇一期)、(滨河镇二期)项目批复的函》(卫沙建交函〔2019〕134号)收悉。为进一步完善我区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根据沙坡头区人民政府2019年第9次区长办公会议纪要精神,我局于2019年10月1日对以卫沙发改(审批)发〔2019〕166号、167号、168号批复了2019年中卫市辖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遗漏补缺文昌镇、滨河镇一期、滨河镇二期项目建设方案。
因在推进项目前期过程中出现不可预见隐蔽工程,造成与所批复建设内容相差较大且已进入供暖期,项目无法实施。现你单位申请对原批复的项目建设方案进行撤销。为改善城区老旧小区居住环境,确保项目顺利推进和及时建成发挥效益,经研究,同意对以上项目批复文件进行撤销。
请你单位在今后的项目建设中,严格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和责任追究办法》(宁政发〔2014〕99号)规定,在项目报批前,扎实做好项目前期论证工作,切实加强项目管理,提高对项目审批严肃性的认识。同时,抓紧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重新开展项目建设方案的勘察设计工作,及时报我局进行审批。
备注:以下项目代码无效
1.2019年中卫市辖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遗漏补缺(文昌镇)项目(项目代码:2019-640502-78-01-010029)
2.2019年中卫市辖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遗漏补缺(滨河镇一期)项目(2019-640502-78-01-010031)
3.2019年中卫市辖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遗漏补缺(滨河镇二期)项目(项目代码:2019-640502-78-01-010030)
中卫市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11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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