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40502002/2019-00050
  • 卫沙发改审批发〔2019〕4号
  • 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
  • 中卫市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
  • 有效
  • 2019年12月10日
关于沙坡头区文昌镇老旧小区监控设施设备安装工程建设方案的批复
卫沙发改审批发〔2019〕4号
时间:2019年12月10日 来源: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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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昌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报送中卫市沙坡头区文昌镇老旧小区监控设施设备安装工程的请示》(文政发〔2019〕7号)收悉。根据沙坡头区人民政府2018年第47次常务会议纪要,为改善文昌镇老旧小区安防设施条件,进一步保障居民人身及财产安全,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沙坡头区文昌镇老旧小区监控设施设备安装工程

二、项目代码:2019-640502-78-01-000568

三、项目建设单位:沙坡头区文昌镇人民政府

四、项目建设地点:沙坡头区文昌镇老旧小区

五、项目建设期限:2019年1月至2019年4月

六、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对文昌镇老旧小区监控设施设备进行改造,设置31个监控布置点,300个筒型网络摄像机等设施设备。具体建设内容严格按照《中卫市沙坡头区文昌镇老旧小区监控设施设备安装工程》建设方案执行。

七、项目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项目概算总投资为110万元,资金来源为沙坡头区财政资金。

八、项目管理

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按照项目建设方案批复实施项目,不得随意变更项目建设地点、规模和内容等。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项目管理有关制度,加强工程管理和安全生产,确保工程质量。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和责任追究办法》(宁政发〔2014〕99号)规定,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和资金专户管理,认真执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加强项目管理,保证工程按期建成发挥效益。安排专人于每月2日前将项目进展、资金使用等情况报送至我局。

项目竣工后,项目建设单位要及时开展项目结算审计及自验工作。自验合格后,报我局进行竣工验收。 


 

中卫市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1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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