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农牧林业科技局:
你单位《关于沙坡头区2019年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作业设计的报告》(卫沙农发〔2019〕4号)收悉。根据自治区发改委、林业厅《关于抓紧做好2019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宁发改农经函〔2018〕955号)文件要求,为有效改善项目区生态和人居环境,增加荒漠化区域林地面积,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沙坡头区2019年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
二、项目代码:2019-640502-02-01-000249
三、项目建设单位:沙坡头区林业技术服务中心
四、项目监督管理单位:沙坡头区农牧林业科技局
五、项目建设地点:沙坡头区常乐镇、香山乡
六、项目建设期限:2019年1月至2023年12月
七、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造林总面积2300亩。其中:香山乡梁水村枸杞造林300亩;香山乡黄泉村文冠果造林1000亩;常乐镇上石棚村枸杞造林60亩和苹果造林940亩。具体建设内容严格按照《沙坡头区新一轮退耕还林2019年度造林工程作业设计》执行。
八、项目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项目概算总投资511.794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专项投资368万元,自治区投资69万元,农户自筹74.794万元。
九、项目管理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工程作业设计批复实施项目,不得随意变更项目建设地点、规模和内容等。按照《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和责任追究办法》(宁政发〔2014〕99号)等规定,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和资金专户管理,认真执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加强项目管理,保证工程按期建成发挥效益。安排专人于每月2日前将项目进展、资金使用等情况报送至我局。
项目监督管理单位严格履行监管职责,及时跟进项目进展情况,安排专人围绕项目建设各环节开展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问题督促项目单位整改落实,切实抓好项目建设、资金使用、项目信息和进度数据监管上报工作。
项目竣工后,项目建设单位要及时开展项目结算审计及自验工作。自验合格后,报我局进行竣工验收。
中卫市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1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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