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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表日期: 2021-08-27 作者:
来源: 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

各股室:

现将《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卫市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8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沙坡头区发改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十一次、十二次全会,市委四届九次、十次全会以及沙坡头区委一届九次、十次全会部署要求,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沙坡头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做好权责清单完善和修正工作。结合发改实际及时完善和修正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落实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机制,加强对清单的管理,继续推进权责清单“三级四同”。并严格按照《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指导意见》全面梳理并做到编码化、目录化、清单化管理。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一门、一窗、一次”改革,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定期梳理证明事项清单,让办事群众“最多跑一次”,大力推行部门联合抽查,持续完善联合抽查事项清单,提升监管效能。

(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针对工程咨询单位抽查领域联合住建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工程咨询单位备案信息一致性及其他情况进行抽查,提升监管效能,实现在市场监管领域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

(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配合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加强优化营商环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健全优化营商环境重大决策机制。将政府合同全部纳入合法性审查范围,对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涉及市场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进行公平竞争审查,进一步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为企业进行项目备案。

二、完善行政决策程序体系

(五)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基本要求,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机制,强化备案审查信息化建设,加大备案审查工作力度,强化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坚决纠正和撤销一切违反法律的规范性文件,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

(六)加大清理工作力度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全面开展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的工作部署,对存在问题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修改、废止。严格实行政策性文件一年一清理,规范性文件两年一清理,清理结果于次年1月30日之前在政府网站公示。

三、健全完善行政决策程序体系

(七)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推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制度,切实增强公众参与实效,确保所有重大行政决策都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

(八)加强专家论证和评估。健全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制度,提高专家论证质量。充分发挥风险评估功能,对优化营商环境和“十四五”规划等重大决策事项,进行社会稳定、环境等方面的风险评估,形成风险评估报告。推进决策后评估工作,将决策后评估结果作为调整重大决策的重要依据。

(九)严格决策责任追究。健全并严格实施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将重大行政决策情况作为年度考核评价决策机关及其领导人员的重要内容。落实重大决策向人大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监督。不断健全重大决策解读机制,规范解读程序,将解读工作贯穿于“十四五”规划政策起草、发布、实施全过程。

四、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体系

(十)严格规范行政执法。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实施,持续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队伍能力建设,严格执行行政执法监督制度,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

(十一)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努力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

五、完善突发事件应对机制

(十二)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高度重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扎实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完善体制机制,深入推进应急体系建设,做好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十三)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围绕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这一重点,加强教育培训,落实依法行政,提升领导干部和一线执法人员综合素质,提高全局防范和应对风险的整体能力。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机制,  把风险排查、监控和预警作为一项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工作贯彻落实到位,全面提高防范和应对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

六、健全完善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

(十四)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处罚、行政裁决等行为,做到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

(十五)深化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不断深化和拓展公开内容,及时更新公开信息,加大对预决算、重大项目建设、十四五规划等重点工作信息公开力度。

(十六)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落实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大力推进招商引资、政府债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重点领域的政务诚信建设。

七、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化解体系

(十七)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积极防范化解社会矛盾风险,以招投标、项目建设等领域为重点深入开展矛盾风险动态排查、防范化解,针对社会民生领域敏感热点舆情,建立健全网络负面舆情监测预警和联动处置机制,打通涉政法舆情信息快速反应通道。

(十八)做好调解工作。加大调解组织建设力度。与司法部门加强沟通协作,推动农民工工资、长输管道纠纷、劳动争议等领域的调解工作,建立问题联治、矛盾联调、平安联创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法律服务资源优势,合力化解矛盾纠纷,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开展“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有力地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当地,实现“矛盾纠纷不上交”的工作目标。

(十九)推进行政裁决工作。切实履行行政裁决职责,全面梳理行政裁决事项,明确行政裁决适用范围,细化行政裁决程序,完善行政裁决的申请、受理、回避、证据、调解、审理、执行、期间、送达等环节的程序内容,积极推进行政裁决改革试点,强化案例指导和业务培训,完善行政裁决与调解、诉讼等衔接机制。

八、健全完善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二十)强化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加强学习教育,不断增强发改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贯彻《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落实主要领导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将述法工作纳入年终领导干部述职内容。

(二十一)强化自查自纠。严格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坚持问题导向,保证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及时对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报告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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