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02002/2018-91245 | 文号 | 卫沙发改发〔2018〕138号 | 生成日期 | 2018-07-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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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 | 责任部门 | 中卫市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 |
马**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落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责任制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的提案中建议:1、分解任务,由发改局负责,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25项评价指标,分别制定年度目标任务,明确工作方向。2、压实责任,由区委办、政府办负责,针对25项评价指标,明确目标任务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切实靠实任务,压实责任。3、加强督查,由区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负责,按照“五定”责任要求,开展年度定期督查,尤其是要针对未全面完成的12项指标责任单位进行重点督查,确保沙坡头区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
我单位针对提案及建议,认真分析小康社会统计监测数据,完成2016年度小康社会统计监测报告;结合实际,制定《沙坡头区2018-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指标分工方案》,并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印发至各乡镇党委、政府,区直各部门(单位),群团工作委员会,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落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指标分工方案,覆盖经济发展、民主法制、文化建设、人民生活、资源环境五大类25项具体指标,要求各部门要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总体目标,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发展计划;各责任单位要及时与市直相关部门对接,提供统计监测资料,确保沙坡头区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下一步,我局将加强同市统计局,各乡镇、各部门的对接联系,积极做好协调服务工作,确保沙坡头区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
感谢您对发展和改革工作的支持,欢迎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如既往地对发展改革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中卫市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7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