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各粮油经营企业:
为健全完善沙坡头区粮食应急保障体系,增强粮食应急保障能力,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建立健全粮食应急保障中心的指导意见》《中卫市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管理细则》有关规定,我局拟开展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的申报遵循自愿原则。经认定后,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管理实行平急结合,正常情况下,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紧急情况下,企业承担政府委托的粮食应急保障任务。
(一)申请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的基本条件。
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法、诚信经营,具有良好信誉,无违法经营行为;
2.生产经营的粮食产品质量指标和食品安全指标应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近一年内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或在抽检抽样中未出现不达标的情况,或不达标情况已按规定完成整改;
3.生产经营环境符合要求,严格落实污染防护有关规定,相关措施和设备能够确保粮食不受到污染;
4.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有关规定,近一年内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5.配合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提供相关粮油信息。
(二)粮食应急保障企业分类条件和标准。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相关标准按《中卫市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管理细则》(附件1)及《粮食应急保障企业推荐标准》(附件2)执行,类型具体包括:应急储运企业、应急加工企业、应急配送中心、应急供应网点和应急保障中心五种类型。
1.粮食应急储运企业申报条件:承担地方事权原粮储备轮换任务;具备相应的原粮储存仓库和设施,仓库条件和使用面积应满足储备粮需要。
2.粮食应急加工企业申报条件:具备较强的粮食应急加工能力和小包装粮油生产能力;具备一定储存、运输能力;具备生产
合格产品所需的工艺设备、检化验仪器和检化验能力,已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
3.粮食应急配送中心申报条件:具备较强的配送能力,具备一定的周转仓容,有满足配送需要的运输和装卸设施,有较成熟的配送资源和渠道;在应急状态下具备较强的动员调度能力,能够高效定点配送粮食;落实商品索证索票要求,加工经营的粮油产品必须符合有关质量安全标准。
4.粮食应急供应网点申报条件:应位于物流配送和居民采购均较为便利的位置;以从事粮油批发零售的销售店、社区便利店及设有粮油专营区域的商超为主;具备与经营商品和规模相匹配的陈列货架或柜台,营业场所内装修简洁,店内通风、明亮;经营商品明码标价,配备满足经营需要的消防及通讯等设施。
5.粮食应急保障中心申报条件:具备仓储、加工、运输、供应中2个(含)以上功能指标;具备一定规模的成品粮油库存;具备较强的应急调度功能和动员能力,确保在接到应急指令后按时限要求将成品粮油配送到指定的应急供应网点。
二、申报程序
(一)企业申报。企业或商户如实、准确向所在乡镇填报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申请表(附件3),并提供以下相关材料(一式两份,均需加盖公章):
1.粮食应急储运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库房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符合粮食运输条件车辆清单及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等。
2.粮食应急加工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食品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复印件,生产加工能力说明,门店或仓库产权证明复印件或拥有该仓库的其他证明。
3.粮食应急配送中心: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门店或仓库全貌照片(含大门及道路),《道路运输许可证》复印件,运输车辆清单(含车牌号、载重量),叉车和输送机械等装卸设备清单,消防安全设施和设备清单,门店或仓库产权证明复印件或拥有该仓库的其他证明。
4.粮食应急供应网点: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卫生许可证》复印件,门店或仓库全貌照片(含大门及道路),门店或仓库产权证明复印件或拥有该仓库的其他证明。
(二)汇总提交。各乡镇对辖区内企业或商户申报材料收集整理后,于7月13日前形成统计表(附件4),同申报材料一同报至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三)初步审核。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根据分级认定原则,对企业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备选企业。
(四)实地查看。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会同各乡镇对备选企业进行实地查看,统筹考虑有关条件和标准、粮食应急保障规划布局等,择优确定粮食应急保障企业。
(五)签订协议。纳入的应急保障企业须经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正式发文认定,并签订协议、授予牌匾。确定的粮食应急保障企业名单等信息将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六)逐级备案。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通过粮食应急保障信息系统录入企业信息,逐级提交至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三、相关要求
各乡镇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建立健全粮食应急保障体系的重要意义,按照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明确专人负责,摸排并动员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其中,粮食加工、配送企业按实际情况梳理报送,粮食应急供应网点每个乡镇至少确定1个,且每3万人或每个社区具备1个应急供应网点。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向我局提交申请材料,确保顺利完成粮食应急保障体系建设工作。
(联系人:马珺 联系电话:8812019)
中卫市沙坡头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3年7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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