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40502002/2021-00292
  • 卫沙发改发〔2021〕33号
  • 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
  • 中卫市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
  • 有效
  • 2021年04月19日
关于报送深化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任务落实情况的通知
卫沙发改发〔2021〕33号
时间:2021年04月19日 来源: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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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印发<关于深化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农经〔2019〕1645号)精神,2020年4月26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厅印发《关于做好<深化深化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落实工作的通知》(宁发改农经〔2020〕265号),要求做好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工作。近日,为落实自治区党委改革办关于建立重要改革任务整改落实工作台账要求,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建立了关于深化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任务落实台账(见附件3)。请各相关单位对照改革事项,全面梳理汇总改革任务落实情况,填写工作台账,加盖公章后于4月22日16:00前报送我局,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ptqfgj@163.com。同时,请与5月26日、11月26日前分别报送本行业深化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工作的推进情况、具体做法、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如有较好的经验做法,可随单行材料一起报送。


附件:1.关于做好《深化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落实工作的通知(宁发改农经〔2020〕265号)

      2.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印发《关于深化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农经〔2019〕1645号)

      3.关于深化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任务落实台账



中卫市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4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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