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40502017/2022-00073
  • 东政发〔2022〕21号
  • 沙坡头区东园镇
  • 沙坡头区东园镇
  • 有效
  • 2022年03月10日
中卫市沙坡头区东园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沙坡头区东园镇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东政发〔2022〕21号
时间:2022年03月10日 来源:沙坡头区东园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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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办(中心):

《沙坡头区东园镇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经镇党委和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中卫市沙坡头区东园镇人民政府    

 2022年2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沙坡头区东园镇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四好(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路“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 着力提升农村公路路域环境综合管理水平,助力乡村振兴战略, 按照《中卫市沙坡头区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卫沙党办发〔2021〕59号)《中卫市沙坡头区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卫沙政办发〔2021〕23号)要求,决定在东园镇建立和推行农村公路路长负责制(以下简称“路长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明确各级路长和路长日常工作机构,制定管理制度和考 核办法,全面落实农村公路各村主体责任,形成权责清晰、齐抓共管、高效运转的农村公路管理机制和财政资金主导、社会力量支持的资金保障机制,使“四好农村路”建设取得扎实成效,农村公路服务能力显著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二、组织体系

(一)组织机构

总路长由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担任,镇级路长、村级路长,分别由镇党委班子成员、村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担任。总路长是农村公路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东园镇公路的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工作。镇、村级路长负责相应农村公路的管理工作,落实上级路长相关工作部署。

(二)工作职责

1.路长职责

镇级路长:由镇党委班子成员担任,负责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管养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爱路护路乡规民约并组织实施。指导村级建立健全爱路护路村规民约,监督检查村级路长履职情况,对有关工作进行统筹协调,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村级路长会议,督促有关工作落实到位。支持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做好农村公路大中修和水毁等自然灾害修复工程。

村级路长:村总路长由村党支部书记担任,路长由村“两委”班子成员担任,负责组织本村农村公路的日常养护管理,制定和完善村规民约并实施。落实本村公路养护管理主体责任,监督养护员认真履行职责。

2.工作机构职责

镇级路长领导,督促、指导村级路长开展工作:

①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辖养公路的建设、管理、养护、工作;②负责制定公路管理养护生产计划,严格执行公路技术标准,积极投工投劳,组织人员进行管理养护,明确辖养公路畅、安、舒、美;③执行公路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依法管理和维护辖养公路路产、路权和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④加大辖养公路巡查力度,做好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⑤负责辖养公路各类数据的采集、整理和统计上报工作;⑥建立路长制,明确村级路长。

村级路长领导、督促、指导各路管护员开展工作:

①负责本村内辖养公路的建设、管理、养护;②积极投工投劳,组织人员进行管理养护,明确辖养公路畅、安、舒、美;③加大辖养公路的巡查力度,做好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④负责辖养公路各类数据的采集、整理和统计上报工作;⑤明确路管护员。

三、镇、村公路专管员及职责

(一)设立乡村公路专管员。各级路长要推进农村公路管理体系规范化建设。东园镇在建立乡村公路养护管理站的基础上,设置乡村公路专管员,原则上每个村配备一名专管员。

(二)乡村道路专管员职责。具体负责镇、村道的日常路况巡查、隐患排查及灾毁信息上报,及时制止并报告侵害路产路权行为,协助交通执法部门现场执法和涉路纠纷矛盾调处等工作。

(三)镇政府要严格专管员责任。加强专管员履职考核,实行季度考核制度,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专管员进退机制。

四、管理流程

“路长制”管理流程为 “巡查→处置→督查→通报”。

(一)巡查:总路长、镇级路长及路长办公室安排相关人员进行定期巡查,汛期、恶劣天气、重大活动、重要节假日等要加大巡查频率,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或交办。

(二)处置: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及总路长、镇级路长、 路长办公室交办的事项,各村要根据职责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置,并做好记录。需要协调解决的,由路长办公室统一收集,统一转办至相关责任单位。

(三)督查:问题交办到责任单位后,路长办公室对管辖区域问题办理情况适时开展督查,对处置不力的,责令限期整改。

(四)通报:路长办公室对问题处置和督查情况进行书面通报。

五、主要任务

(一)加强农村公路管理。根据农村公路等级、数量和任务轻重等实际情况,建立公路专职管理员制度。公路专职管理员在各级路长和路长办公室的指导、监督下,具体负责辖养公路路况巡查、隐患排查、信息上报,参与监督考核、管理。深入开展农村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严厉打击占道经营、私设平交道口、违章建筑、乱堆乱放、倾倒垃圾等行为,营造畅、安、舒、美的通行环境。

(二)加强农村公路养护。落实日常养护经费和人员,加强日常巡查管护,注重预防性养护,延长公路使用寿命;建立专业化养护和群众养护相结合的养护模式,推行路线划分养护责任段,切实增强养护人员责任,提高养护成效。规范养护管理,加强养护考评,提升养护质量。建立应急长效机制,因自然灾害出现大面积桥隧垮塌、公路断交等紧急情况时,及时协调组织各方力量抢修保通。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组织实施和统筹协调,进一步完善路长主导、各村联合、分级负责、社会参与的路长管理机制。各级路长要适时组织调度、开展工作调研,及时协调解决存在问题。路长办公室要负起工作指导、监督检查等职责,各村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联动形成强大合力,确保“路长制”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二)做好建档立卡。各级路长组织对公路、公路附属设施、公路用地、公路绿化调查核实,明确各路段路长、责任人,建立责任档案并登记造册,建立镇、村公路管理基本信息数据库。

(三)加强公告宣传。通过相关媒体公告“总路长、乡级路长、村级路长”名单, 在辖区主要农村公路节点位置设立路长公示牌,明确路长职责、公路概况、管理保护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同时要大力开展“路长制”宣传,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增强全社会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

(四)加强协同配合。建立政府主导、各级路长分级负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和协调联动机制。建立健全人员投入和资金投入相结合的工作保障机制,确保公路有人管养、有钱管养。

(五)加强督查考核。要加大督查力度采用定期考核、日常抽查和社会监督等方式,督促各村切实履行管理职责,推动“路长制”不断完善。



附件:东园镇镇级路长、村级路长名单及责任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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