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各办(队、中心):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宁政发〔2018〕17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卫政办发〔2018〕109号)和《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卫沙政发﹝2018﹞103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镇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全国经济普查的目的意义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党的十九大后开展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主要目的是全面调查全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了解掌握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产业形态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摸清全部法人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新兴产业发展情况,进一步查实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产品产量、服务活动,全面准确反映全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动能培育壮大、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的新进展。通过经济普查,完善覆盖全区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以及部门共建共享、持续维护更新的机制,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推进国民经济核算改革,推动加快构建现代统计调查体系,准确判断全区新时代经济发展特征,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准确把握经济普查的对象范围、普查内容和时间
我镇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对象是在东园镇行政区域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具体范围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等。
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能源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等。
普查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普查资料为2018年年度资料。
三、强化领导,统筹抓好经济普查的组织实施
为加强本次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自治区、中卫市和沙坡头区政府的要求,现成立东园镇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东园镇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
组 长:刘文杰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施文学 镇党委副书记
成 员:张小龙 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部长、双渠村书记
阎军磊 镇党政办公室主任
汪金山 镇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主任
吕小龙 镇民生服务中心主任
李 倩 镇经济发展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吴 娜 镇宣传干事
魏瑞安 镇统计专干
夏海东 镇政府会计
于 斐 镇政府出纳
李占宏 史湖村书记兼主任
曾进勇 冯桥村书记兼主任
孙家骏 美利村书记兼主任
郭建峰 北湖村书记兼主任
李存孝 瑞应村书记兼主任
李 云 曹闸村书记兼主任
姜守和 赵桥村书记兼主任
李伏保 新滩村书记兼主任
孙学义 郑口村书记兼主任
谢兴宏 谢滩村书记兼主任
韩凤云 白桥村书记兼主任
张文祥 韩闸村书记兼主任
王红军 八字渠村副书记
孙自荣 红武村书记兼主任
黄泽华 柔新村书记兼主任
赵兴贤 黑山村书记兼主任
冯玉才 新星村书记兼主任
王生军 郭滩村书记兼主任
景生庭 金沙村书记兼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经济发展综合服务中心,施文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倩、汪金山、吕小龙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为:魏瑞安、夏海东、于 斐,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各有关办(队、中心)要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突出重点,优化方式,统一组织,创新手段,各司其职,落实责任,通力协作,密切配合,认真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组织实施和协调工作。
各村也要尽快成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各村要将成立机构的正式文件于8月5日前报送东园镇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办公室备案,各村要明确一名具体工作人员,负责认真组织实施辖区内经济普查工作。各村普查机构应当根据工作需要,聘用一到两名符合条件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并及时支付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稳定普查工作队伍,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四、普查工作要求
各村要高度重视,把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作为本村的一项重点工作,认真安排落实。要建立普查工作责任制,积极为普查工作提供人力、财力、物力和技术支持,真正把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一)压实工作责任。镇政府将与各村签订经济普查目标责任书,纳入效能考核。镇经济普查领导小组要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开展督促检查,保证普查工作高质量顺利推进。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对高质量完成经济普查任务、贡献突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二)选优配强“两员”。本次普查国家采取网上填报与手持电子终端设备(PDA)在线采集录入相结合的方式,操作较为复杂,而且普查表专业性强,工作难度大,对“两员”选调的综合素质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村要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的作用,从村干部中选调顾全大局、责任心强、具备一定业务能力、既有调查经验又有基层群众工作经验的同志为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组建高质量的普查员队伍。
(三)坚持依法普查。所有普查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按时、如实地填报普查表,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单位和部门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镇村对普查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必须履行严格的保密义务;要做好普查资料管理、开发和共享,发布普查数据必须经上一级普查机构核准。
(四)确保数据质量。镇村普查机构必须严格执行《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要建立健全普查工作责任制,制定数据质量控制办法,确保普查结果的准确性、可信性、严肃性;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现象,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和普查数据真实可信。
(五)提升信息化水平。按照全国统一要求,这次普查全面推广应用电子签名,采取网上填报与手持电子终端等设备现场采集数据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普查,探索直接使用智能手机采集数据,提高普查数据采集抗干扰能力和数据采集处理效能。镇村在普查中要充分利用“五证合一”改革成果,健全我镇联动统计单位名录库持续更新机制。
(六)广泛宣传动员。镇村要制定《普查宣传方案》,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主动向新闻单位提供情况。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方式,广泛深入宣传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宣传普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事迹,报道违法违纪案件查处情况,教育广大普查人员依法开展普查,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中卫市沙坡头区东园镇人民政府
2018年7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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