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
现将《东园镇2018年阳光沐浴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中卫市沙坡头区东园镇人民政府
2018年7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东园镇2018年阳光沐浴工程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生态环境,确保2018年“阳光沐浴”工程顺利实施,根据沙坡头区政府《关于2018年农村阳光沐浴工程实施方案》(卫沙政办发〔2018〕73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18年我镇共计划安装太阳能热水器88户。涉及2个村,其中:新滩村56户、郭滩村32户。
二、实施政策
(一)农户每安装一台太阳能热水器,自治区财政补助安装费1000元,其余部分由农户自筹。按照农户自愿申请、自愿建设、自愿放弃的原则,严格按照“宁夏农村阳光沐浴工程太阳能热水器系统设计”和“宁夏农村阳光沐浴工程太阳能热水器安装调试施工组织规范”执行。
(二)户籍、住宅、生活均在我镇辖区的农户及农林场户全部纳入工程实施范围,一户一台(套)。父子(女)等分家在2017年12月底前分户且重新分户居住的,按分户享受工程补助政策。农户自愿承担自筹资金,水源能够得到保证、农居基础条件较好的农户优先安装。
(三)在县城及以上城市居住的农户住宅不享受工程实施政策;在乡镇和农村均有住宅的农户,每一户只安排一处住宅享受工程实施补助政策;其他项目中按政策安装过的农户不再列入阳光沐浴工程中;已自费安装太阳能热水器的农户,如申请安装,可以享受工程实施补助政策。
(四)凡已享受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生态移民等项目补助安装了太阳能热水器的农户,不再享受农户阳光沐浴工程补助政策。
三、实施要求
(一)明确责任,细化目标任务。各村作为实施主体,要认真落实“一把手”责任制,进一步完善民生计划推进机制,建立民生实事办理台账,明确关键点、时间表、路线图,确保本件实事当年办结,取得实效。
(二)摸清底数,严格执行政策。认真核实2015年-2017年实施农村阳光沐浴工程、近几年实施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生态移民等项目已享受工程补助安装太阳能热水器的农户,坚决杜绝重复安排农户享受工程补助政策,对自发移民的农户,在移入地取得户籍、有住宅、生活在农村、且在原籍(自治区内)没有享受过太阳能热水器政策补助的,在取得原籍农业部门证明函后,方可安排实施2018年农村阳光沐浴工程;凡在原籍已享受了太阳能热水器安装政策补助的,在移入地不得重复工程补助政策;凡在移入地没有取得户籍的,不得纳入农村阳光沐浴工程实施范围;暂时没有固定住宅的,待有固定住宅后再安排实施。
(三)统筹安排,严格实施条件。根据农户积极性、自筹能力和实施条件,统筹规划、分批安排,积极协调、稳妥推进,实现扶贫销号村全覆盖。千方百计动员、引导、支持实施农户因地制宜新建改建洗浴间等基础设施,对脱贫销号村农户的洗浴间建设,积极争取项目配套支持。
四、项目运行管理
阳光沐浴工程项目资金由自治区财政补贴资金和农户自筹资金构成。项目由自治区农牧厅招标,太阳能热水器每套中标价格1288元,其中自治区财政补贴资金每套1000元,农户自筹每套288元。农户自筹资金由各村向安装农户收缴,并及时上交镇社会与经济管理办公室,做到专款专用,任何人不得挪作它用,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项目由中标企业负责施工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镇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中心、经济发展综合服务中心具体负责项目的协调、服务和项目档案整理工作;于10月10日前安装工程全面结束后,由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检查验收,合格后,由镇社会与经济管理办公室向中标企业拨付农户自筹资金。
五、保障措施
一是成立由镇长刘文杰任组长,副镇长耿继勇任副组长,社会与经济管理办公室、农业技术服务站和项目涉及的各村党支部书记为成员的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项目实施,解决实施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农业技术服务站,汪金山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各村具体负责项目实施的组织、协调工作,确保工程施工进度及质量。
二是强化宣传及技术服务。通过广播、走访农户、办培训班、现场会等各类形式 ,广泛宣传阳光沐浴工程实施政策,争取举办太阳能热水器维护及管理技术培训班,提高使用维护技能。同时配合做好与中标企业建立完善的售后服务机制,建立销售记录,用户服务卡,维护维修卡等,做到售后服务周到、便捷,确保太阳能热水器长期高效使用。
三是建立健全档案资料。各村要做好调查摸底工作,按时收缴农户自筹资金,并做好建档工作。收集做好工程总结验收各类档案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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