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办公室(队、中心)、企事业单位:
根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沙坡头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2018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卫沙政办发〔2018〕53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执行沙坡头区关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决策部署,按照创卫任务和职责分工,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结合中卫市督查沙坡头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反馈的涉及我镇的问题及意见建议,强化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配合市、沙坡头区顺利通过自治区及国家组织的暗访和综合评审。
二、工作任务
强化创卫宣传,加大病媒生物防制力度,加强社区单位卫生管理,巩固无烟草广告城市成果。开展“居民小区及建筑工地、城乡结合部、农村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农贸市场、‘七小’行业、交通秩序”七大专项整治,将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具体内容及责任划分
(一)强化创卫宣传。配合区委宣传部强化各村、企事业单位宣传力度,广泛开展创卫宣传。充分利用LED电子屏、宣传栏、广播、微信平台、各类会议等广泛宣传创卫知识,提高群众对创卫的知晓率和对卫生城市创建工作的支持力度。动员广大群众积极投入到创卫工作中。发挥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跟踪报道各项工作进度,促进创卫工作的有效落实。
责任单位:党政办公室。
配合单位:各村、各企事业单位。
完成时限:2018年6月10日。
(二)深入开展禁烟、控烟宣传活动,禁止烟草广告。
1.配合区委宣传部加大烟草危害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烟草危害的深刻认识。
责任单位:党政办公室。
完成时限:2018年6月10日。
2.配合沙坡头区爱卫办开展控烟执法检查和巡查监督,依法清理取缔辖区所有路段含有“烟”字的广告牌,建成辖区无任何形式的烟草广告。各企事业单位积极开展无烟学校、无烟机关、无烟医疗卫生计生机构等无烟场所建设。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明显位置规范张贴醒目的禁烟标识和提示语。实现公共场所全面禁烟目标。
责任单位:党政办公室、民生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各村、各企事业单位。
完成时限:2018年6月10日
(三)开展居民小区及建筑工地专项整治。
1.开展居民小区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制定居民小区专项整治方案。集中整治居民小区楼道、院内、车棚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画和积存垃圾及绿化带杂草,车辆有序停放。更换不合格垃圾箱,规范设置毒饵站,定期检查投放药物。各居民小区要设置健康教育宣传专栏,每季度更新一次宣传栏内容,定期组织开展以创卫为内容的评比活动,建立健全长效卫生管理机制。
责任单位:民生服务中心、经济发展综合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
配合单位:双渠村、史湖村。
完成时限:2018年6月10日。
2.配合沙坡头区建设交通局开展建筑(待建)工地专项整治,
制定建筑(待建)工地专项整治方案。建筑工地按标准设置隔离围挡,围挡增加创卫宣传内容。加强建筑(待建)工地周边环境卫生、进出口清洗设备及内部职工食堂、宿舍、厕所卫生管理。建筑垃圾和渣土按指定地点堆放,无乱倒垃圾和乱搭乱建现象。
责任单位:经济发展综合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
配合单位:各村、企事业单位。
完成时限:2018年6月10日。
(四)开展城乡结合部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全面清理城乡结合部、铁路沿线及周边垃圾、杂物和各类悬挂物,强化对周边区域的日常保洁。城乡结合部配备专人负责卫生保洁,环卫设施布局合理,垃圾密闭收集运输,日产日清。路面硬化平整,无非法小广告,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现象。
责任单位:经济发展综合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
配合单位:双渠村、八字渠村、史湖村、曹闸村。
完成时限:2018年6月10日。
(五)开展农村环境卫生专项整治。
1.加强环境卫生秩序管理,规范管理辖区广告牌,规范门头牌匾设置。清理马路市场,主要街道无乱设摊点现象。清除主要道路两侧的破旧户外广告、一店多牌和沿街商户门前乱贴乱画及玻璃张贴物,落实“门前三包”制度,主要街道无乱张贴、乱涂写情况,城市立面干净整洁。
责任单位:经济发展综合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
配合单位:各村。
完成时限:2018年6月10日。
2.开展城区内废品收购站清理搬迁专项整治活动。摸排城区内废品收购站的数量、分布、现状,分步骤实施清理搬迁,规范管理。
责任单位:经济发展综合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
配合单位:各村。
完成时限:2018年6月10日。
3.配合沙坡头区建设交通局制定村容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方案。配齐环卫设施,实施垃圾收集设施改造升级,废物箱等垃圾收集容器配置齐全,将沿街不达标垃圾筒更换为带盖分类收集垃圾筒(箱),沿街果皮箱广告位宣传创卫知识。定期组织人员擦洗垃圾筒(箱),做到整洁无破损。合理布局辖区垃圾收集点,完善垃圾收集转运机制,组织清理暴露垃圾,辖区无卫生死角。疏通下水管网、水系积存垃圾。辖区河道、沟道等水面清洁,岸坡整洁,无垃圾杂物。
责任单位:经济发展综合服务中心、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
配合单位:各村。
完成时限:2018年6月10日
4.配合沙坡头区建设交通局提高公共厕所和垃圾中转站管
理水平。对固定公厕进行编号,规范公厕标识,完善基础设施和“三防”设施。公厕基本无臭、无异味;便池、便器内无积存粪便、无尿垢;地面无积水;墙壁、台面、隔板和门窗无乱刻乱涂乱画。对垃圾中转站内外脏乱现象进行彻底整治,定期清洁垃圾压缩箱箱体,保持干净、无异味。规范设置毒饵站,警示标示明显,定期检查投放药物,定期开展病媒生物消杀活动。
责任单位:经济发展综合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
配合单位:各村。
完成时限:2018年6月10日。
5.配合沙坡头区环境保护局加大环境保护力度,治理大气污染,各项环境指标达标。针对群众举报投诉的噪音扰民的商家店铺,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责任单位:经济发展综合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
配合单位:各村。
完成时限:2018年6月10日
(六)开展园林绿化专项整治。配合沙坡头区农牧林业局制定园林绿化专项整治方案。修整绿地花坛,清理枯死树木,对绿化带内斑秃、黄土裸露地带及时补植。清理公园、广场、绿化带、行道树等周围垃圾杂物及树体上的各类悬挂物、张贴物。对绿化带内土高过路沿石的去土平整。做好绿化带环境卫生保洁工作。开展病虫害消杀工作,增加公共绿地毒饵站,定期检查投放药物,警示标示明显。
责任单位: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各村。
完成时限:2018年6月10日。
(七)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制定交通秩序专项整治方案。组织开展交通秩序管理,加强路面车辆巡查管控,针对车辆违章行驶、乱停乱放等违法和不文明现象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全覆盖规范机动车辆有序停放,完善机动车管理长效机制。
责任单位:经济发展综合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2018年6月10日
(八)开展农贸市场专项整治。配合沙坡头区公安分局开展美利农贸市场专项整治。加大市场清扫保洁力度和公厕日常管理力度,垃圾及时清运。加强市场监督和管理,解决美利市场占道经营、环境卫生脏乱差现象,实现美利市场管理规范化。整治店外经营、乱停乱放现象,提高市场卫生管理水平。
责任单位:经济发展综合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
配合单位:美利村。
完成时限:2018年6月10日。
(九)开展“七小”行业专项整治。
1. 配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餐饮行业专项整治。实施网格化管理,配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餐饮单位开展拉网式督查,对病媒生物防制设施的设置和使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完善“三防”设施,更换破损窗纱、门帘,营业期间灭蝇灯开启。餐饮单位卫
生设施和“三防”设施齐全,内外环境卫生整洁,清洗消毒措施落实。配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无证经营的单位予以取缔,未达到创卫标准要求的,责令停业整改。小餐饮店、小食品店等经营资格合法,室内外环境整洁,硬件设施符合相应国家标准要求,从业人员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
责任单位:民生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
配合单位:各村。
完成时限:2018年6月10日。
2.配合沙坡头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制定小浴室等公共场所“四小”行业专项整治方案。对小浴室、小美容美发厅等行业加强监管,使其符合安全卫生要求,提高从业人员卫生意识及公共场所卫生水平。小浴室、小美容美发厅等经营资格合法,室内外环境整洁,硬件设施符合相应国家标准要求,从业人员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
责任单位:民生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各村。
完成时限:2018年6月10日。
(十)加大病媒生物防制力度。配合沙坡头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对辖区餐饮单位、居民区、农贸市场、公共绿地、公共场所病媒生物防制设施的设置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规范和强化病媒生物防制措施。深入开展爱国卫生日活动,发动群众彻底清除垃圾、污水等卫生死角,消除病媒生物孳生地。定期组织开展
蚊、蝇、蟑螂、老鼠消杀活动,有效控制病媒生物密度。
责任单位:民生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各村。
完成时限:2018年6月10日。
(十一)加强镇机关卫生管理。镇机关有卫生管理组织及相关制度,卫生状况良好,环卫设施完善,垃圾日产日清,公共厕所符合卫生要求。卫生间设施完好,墙壁、洗手盆、厕坑洁净,无蝇蚊,无异味。积极开展各项爱国卫生活动,搞好环境卫生和绿化美化。定期开展健康教育和卫生检查评比活动,做到卫生清洁经常化。完善病媒生物防制设施,定期开展灭蝇、蚊、鼠、蟑螂活动,有效降低病媒生物密度。
责任单位:党政办公室。
完成时限:2018年6月10日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18年3月26日-3月31日)。制定《东园镇创建国家卫生城市2018年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创建工作任务与职责。各创建牵头部门和单位要细化任务,落实责任,制定可行的创建工作实施方案,保证创建工作有计划、有步骤、有组织的实施。各媒体开展广泛的宣传动员,营造全社会参与的良好舆论氛围。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阶段(2018年4月1日-6月10日)。各单位按照工作任务和工作时限,层层分解细化任务,落实各项
工作措施。对中卫市督查沙坡头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反馈存在的问题及薄弱环节中涉及我镇的,要逐项抓好整改工作落实,高质量的完成创建工作任务,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按期全面达标。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阶段(2018年6月11日—12月31日)。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进行查漏补缺,加大自查、督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巩固整改成果,完善提高,全面总结,做好各项验收准备工作,配合市、沙坡头区迎接自治区爱卫办暗访评估和综合评审。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建立单位“一把手”负责制,安排专人负责,严格对照推进工作方案,列出清单,倒排工期,建账销号,逐条逐项抓好工作落实。每周以书面形式向镇创卫办上报工作进度,切实将各项创建任务落到实处。
(二)广泛宣传,社会参与。各村、企事业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创建活动的舆论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通讯等新闻传播媒介,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及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宣传。使创建活动家喻户晓,进一步提高城乡群众参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积极性,形成有利于创建活动深入进行的良好舆论氛围。
(三)健全机制,确保实效。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任务重、要求高,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创卫工作一盘棋思想,密切协作,通
力配合,形成合力。采取重点督查、专项督查、不定期督查等多
种方式,对各责任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通报。部门职责履行不到位、影响创卫工作进度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附件:中卫市督查沙坡头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反馈问题整改任务表【涉及东园镇】
中卫市沙坡头区东园镇人民政府
2018年5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