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办(队、中心):
现将《东园镇开展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相关要求认真落实。
中卫市沙坡头区东园镇人民政府
2018年5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东园镇开展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方案
为有效遏制非法集资行为,全面掌握东园镇非法集资风险底数,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风险,保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有效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秩序。根据《中卫市沙坡头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沙坡头区开展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方案的通知》(卫沙处非发〔2018〕2号)精神,结合东园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分级管理、属地责任、职责明确、打防并举、综合治理、重在治本”的总体思路,坚持“谁主管,谁整顿”“谁审批,谁负责”的基本原则,全面摸清东园镇非法集资活动底数,掌握涉嫌非法集资活动的种类、动向和苗头等情况,加大非法集资风险处置工作力度,有效防范和化解区域性金融风险,维护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原则
(一)点面结合,突出重点。全面摸清重大涉非企业风险规模,摸透案件多发的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风险情况,以点带面,举一反三,全面覆盖,对辖区内总体风险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二)落实责任,分工协作。各村要加强统筹协调和组织领导,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充分调动积极性,形成上下联动,协同配合、职责明确、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互通信息、共享资源,有分工、有协作,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三)权责一致,防控并举。各村要高度重视对金融风险的管控,系统深入排查风险隐患,建立完善的风险应对处置预案,维护社会稳定和群众财产安全。
(四)远近结合,标本兼治。立足当前,切实防范化解非法集资领域内存在的风险,消化案件存量,对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有效震慑。着眼长远,以专项整治为契机,及时总结提炼经验,完善制度规则,建立健全民间融资监管和风险防控的长效机制。
(五)打早化小,源头治理。加强法规建设、监管监察和监测预警,防打结合,以防为主,坚持风险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在苗头时期、涉众范围较小时化解风险。
三、排查整治范围
(一)重点领域
1.各类民间投融资机构,网络借贷平台、众筹平台等互联网金融行业;
2.私募股权、电子商务、批发和零售、房地产等资金密集型行业;
3.各类涉农合作组织等领域;
4.医疗、养老、旅游等民生领域。
重点排查高发、新发案件数量、涉案金额、参与人数在全区排名靠前的区域;案件增长较快、涉案金额、参与人数增幅较大的区域;城乡结合地区、农村等风险渗透蔓延的区域。
(二)排查重点
1.未按规定进行企业登记、备案、出资、资金托管,无办公场所、无办公人员或与注册登记不符,违规设立和使用账外账户。
2.违规、超范围开展吸收和发放资金业务,以项目投资名义违规吸收不特定对象资金业务。
3.未经批准发行、转让股权、股票、基金及其他理财产品。
4.以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络媒体、传单以及手机短信、APP、微信、QQ等方式发布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等。
5.打着“金融创新”旗号,以“消费返利”“资金互助”“加盟积分”“虚拟资产”“牲畜托管”等名义,没有可持续盈利模式的非法集资行为;假借“一带一路”“共享经济”“慈善”等名义,蓄意歪曲国家政策的非法集资行为;以老年人、残疾人、贫困人群等为主要目标群体的非法集资行为。
通过全面排查和重点排查,摸清本地区、本行业案件数量、区域分布、发案特点、主要方式、风险状况,依法依规及时提出处置预案。
四、责任分工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村对本辖区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负总责,负责制定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专项排查活动方案,做好本辖区非法集资活动日常监测、预警、现场检查、认定、处置和维稳等工作。密切关注本村非法集资活动的动向,非法集资案件一经认定,负责做好案件的组织查处,处置善后与维稳工作。
五、工作安排
(一)宣传动员阶段(5月22日-6月10日)
各村要按照职责细化责任,制定本辖区内(行业)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工作方案,在本村利用村务公开栏、广播、微信等媒体,大力宣传,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群众积极参与活动氛围。
(二)排查整治阶段(6月10日-6月30日)
各村、各办(队、中心)按照工作方案和任务分工开展对本地、本行业开展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通过各种手段,多渠道、多方式稳妥开展排查,全面摸清底数,防止出现排查空白。对排查出的线索建立风险管理台账,制定差别化处置策略,采取各种手段分类化解。排查过程中,要准确区分违规经营、违法犯罪与改革创新等不同性质问题,对排查出的风险线索予以分类处置。对有实业和项目支撑、风险可控的企业,要宣传政策、加强引导,督促其规范经营,立即停止集资行为,妥善化解集资风险;要重点盯住涉众多、影响大、扩张迅速的风险点,提前预判风险发展趋势,在确保事态不再扩散蔓延的基础上稳妥有序化解,对于风险积聚的重点行业、区域,要加强风险提示和挂牌整治。要与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衔接,协同推进,经查涉嫌非法集资的,要依法稳妥处理。
(三)总结提高阶段(7月1日-7月20日)
各村对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分析,形成专项排查工作总结。排查总结主要内容包括:排查工作开展情况(量化统计);非法集资类型及运作模式;排查涉及案件基本情况(排查发现案件要求逐案报送专题案例,详细说明涉及项目、单位、规模、主要方式、集资使用方向和范围、对象人数、性质认定、处置情况等);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的工作意见等。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排查整治。根据《中卫市沙坡头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沙坡头区开展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方案的通知》(卫沙处非发〔2018〕2号)文件要求,各村要调动各方面的力量,加强协作配合,全面排查整治。充分发挥网格员和大数据作用,对可疑资金、广告资讯进行日常监测,认真受理核实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等各类线索,在辖区内开展全覆盖、有重点的风险摸排,全面掌握非法集资风险动态。加强网上非法集资信息巡查监控,依法联动处置网上非法集资活动和主体,集中清理一批违法违规网站和网上有害信息。
(二)加强监测预警,深化区域合作。各村要将专项排查行动与日常监测预警手段相结合,总结经验措施,查找薄弱环节,有效整合线上、线下信息资源,建立健全网络非法集资监管治理机制。要加大对本地注册异地经营、异地注册本地经营、频繁变更注册地址和高管信息等企业的排查力度,加强风险信息共享和沟通协作,推动形成“一地警示、全国受限”的工作局面,杜绝风险企业迁址后改头换面、卷土重来的现象。
(三)建立风险台账,分类打击处置。各村定期汇总排查情况,建立重大风险清单,对行业、区域风险规模进行量化分析。综合考虑涉众规模、风险敞口、舆论热度、涉稳隐患等因素,建立重点风险线索管理台账,实现对风险处置情况的动态监测管理。对从事非法集资违法违规活动要严密取证、坚决取缔;对有偿债能力的主体要责令限期清偿各种债务;对转移集资资金、严重资不抵债,并给出资人造成明显损失的要将获取的相关证据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依法进行处置;对影响较大的案件要成立专案组,依法依程序开展工作,最大程度追偿可清偿债务的债权和资产,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对存在虚假出资、抽逃注册资本等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置。
(四)强化舆论宣传。各村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微信及短信平台等媒体,宣传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揭露非法集资活动的表现形式、手法手段,深入揭示非法集资的危害性,增强群众识别、防范、抵御非法集资活动的能力。要加大对各种形式非法集资广告宣传的查处力度,将打击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常态化和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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