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40502008/2026-00004
  • 沙坡头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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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效
  • 2026年01月15日
2025年沙坡头区预算调整方案(第四次)
时间:2026年01月15日 来源:沙坡头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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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政府债券管理办法》等规定,对沙坡头区收支预算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调整

(一)收入调整

1.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政府债务结存限额的通知》(宁财(债)指标〔2025〕629号)文件精神,自治区财政厅转贷沙坡头区2025年新增政府一般债券资金指标1303万元,需调增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科目110类11款01项04目“地方政府其他一般债务转贷收入”1303万元。

2.当前,沙坡头区国有企业数量较少且国有资本规模较小,2024年、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分别为356万元、153万元,预计2026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为206万元,金额较小,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宁政发〔2021〕31号)文件规定,“国有资本规模较小或国有企业数量较少的市县可以不编制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2026年不再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资本经营收入纳入地方一般公共预算管理。据此,将结余资金11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二)支出调整

由于自治区财政厅转贷沙坡头区2025年新增政府一般债券资金指标130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相应增加1303万元,全部用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经上述调整后,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数为331418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8300万元(税收收入31700万元,非税收入16600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27000万元,上级财政提前下达专项转移支付收入58104万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41000万元,一般债务转贷收入22703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431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1418万元,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调整

(一)收入调整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新增政府债券资金指标的通知(第六批)》(宁财(债)指标〔2025〕574号)、《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政府债务结存限额的通知》(宁财(债)指标〔2025〕629号)、《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和收回2025年新增政府债券资金指标的通知(第七批)》(宁财(债)指标〔2025〕648号)文件精神,共转贷沙坡头区2025年新增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指标4294万元,需调增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科目110类11款02项99目“其他政府性基金债务转贷收入”249万元、110类11款02项98目“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转贷收入”4045万元。

(二)支出调整

由于自治区财政厅转贷沙坡头区2025年新增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指标429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相应增加4294万元,其中:沙坡头区香山灌区供水能力提升工程4045万元、沙坡头区人民医院迁建项目(新建门诊医技综合楼)249万元。

经上述调整后,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数为98950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000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5292万元,上级财政提前下达转移支付收入592万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2306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98950万元,收支平衡。


附件:1.2025年沙坡头区预算调整总表

      2.2025年沙坡头区预算支出调整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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