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有关规定,对2021年沙坡头区财政预算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方案如下:
一、财政收支预算调整
(一)收入调整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2021年政府一般债务资金指标(第四批)的预通知》精神,下达沙坡头区2021年第二批新增一般债券资金指标3亿元,需在2021年转移性收入中增加“债务转贷收入—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3亿元。
(二)支出调整
由于自治区财政厅下达沙坡头区2021年第二批新增一般债券资金指标3亿元,需调增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亿元。
以上两项调整后,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数为16.61亿元,其中: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71亿元(税收收入2.51亿元,非税收入0.2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8.9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资金10万元,一般债务转贷收入5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61亿元,收支平衡。
二、债券资金使用项目
2021年第二批新增一般债券资金3亿元计划用于以下项目:
1.区教育局实施的第十三小学建设、兴仁镇中心幼儿园迁建等项目2600万元。
2.区工信局实施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项目1000万元。
3.区自然资源局实施的国土绿化及沟道治理等项目5100万元。
4.区住建和交通局实施的老旧小区改造、无集中供热区域煤改电(清洁取暖)试点示范等项目3000万元。
5.区水务局实施的香山兴仁片区生态修复及供水工程等项目7000万元。
6.区旅游和文体广电局实施的全民健身中心主体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700万元。
7.区卫生健康局实施的医疗能力综合提升项目900万元。
8.区农业农村局实施的压砂地退出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3700万元。
9.区生态环境分局实施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800万元。
10.区综合执法局实施的城区公共基础设施改造等项目5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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