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02008/2019-00064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18-12-1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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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沙坡头区财政局 | 责任部门 | 沙坡头区财政局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有关规定,对2018年沙坡头区财政收支预算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方案如下:
一、财政收入预算调整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18年地方政府新增一般债券资金指标的通知》(宁财(预)指标〔2018〕272号)、《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18年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资金指标的通知》(宁财(预)指标〔2018〕652号)文件,下达沙坡头区2018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资金指标1209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11190万元,专项债券900万元,需在2018年转移性收入中增加“债务转贷收入—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11190万元,增加“债务转贷收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900万元。
调整后,财政收入预算总数为5139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0490万元(税收收入31085万元,非税收入1050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7165万元,一般债务转贷收入1119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900万元(专项债务转贷收入900万元)。
二、财政支出预算调整
由于自治区财政厅下达沙坡头区2018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资金指标1209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11190万元,专项债券900万元,现需调增财政支出预算1209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增1119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增900万元。
调整后,财政支出预算总数5139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049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900万元。
三、新增债券资金使用项目
根据规定,新增债券资金要依法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优先用于保障在建公益性项目后续融资,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和楼堂馆所等中央明令禁止的项目支出。按照财政厅要求,沙坡头区2018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资金12090万元计划用于以下项目:
(一)沙坡头区第四污水处理厂项目3172万元。
(二)沙坡头区2018年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项目2263.4万元。
(三)支持农业节水项目(沙坡头区重点水利工程)5210万元。
(四)支持农业特色产业项目(财政厅指定项目)1444.6万元。
附件:1.2018年沙坡头区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