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02008/2019-00063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19-11-1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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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沙坡头区财政局 | 责任部门 | 沙坡头区财政局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有关规定,对2019年沙坡头区财政收支预算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方案如下:
一、财政收入预算调整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地方政府新增一般债券资金指标的通知》(宁财(预)指标〔2019〕68号)和《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第二批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资金指标的通知》(宁财(债)指标〔2019〕335号)文件,下达沙坡头区2019年地方政府新增一般债券资金指标15000万元,需在2019年转移性收入中增加“债务转贷收入—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15000万元。
调整后,财政收入预算总数为57250万元,其中: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1030万元(税收收入29750万元,非税收入1280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1220万元,一般债务转贷收入15000万元。
二、财政支出预算调整
由于自治区财政厅下达沙坡头区2019年地方政府新增一般债券资金指标15000万元,现需调增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000万元。
调整后,财政支出预算总数57250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三、新增债券资金使用项目
根据规定,新增债券资金要依法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优先用于保障在建公益性项目后续融资,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和楼堂馆所等中央明令禁止的项目支出。按照财政厅要求,沙坡头区2019年地方政府新增一般债券资金15000万元计划用于以下项目:
(一)区水务局实施的沟渠治理等重点水利工程项目7300万元。
(二)区生态环境分局实施的2019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3000万元。
(三)区住建和交通局实施的农村公路及危桥改造等项目1550万元。
(四)区教育局实施的学校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500万元。
(五)区卫健局实施的医疗设备购置项目2000万元。
(六)区综合执法局实施的环卫车辆及设备采购项目6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