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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卫市沙坡头区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索引号 640502008/2018-03022 文号 生成日期 2018-01-2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沙坡头区财政局 责任部门 沙坡头区财政局

  ——2018年1月6日在中卫市沙坡头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受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沙坡头区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提请区一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财政工作在区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年初确定的重点工作,狠抓增收节支,深化改革创新,优化支出结构,坚持依法理财,各项社会民生事业和重点支出得到有效保障,沙坡头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平稳。

  (一)2017年预算收支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沙坡头区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7670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01.65%;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116558万元,为变动预算的91.83%,增长26.65%。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资金来源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7670万元;市财政补助收入74268万元;一般债务转贷收入13998万元;上年结转专项资金10987万元,上年结转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2万元。收支相抵,2017年财政公共预算年终滚存结余10387万元,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2017年,沙坡头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3219万元,为变动预算的86.44%,增长101.19%。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资金来源为市财政补助收入1074万元;专项债务转贷收入2425万元;上年结转专项资金225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505万元,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上述执行结果,在决算编制汇总后还会有所变化。将在2018年的人大常委会会议上报告2017年沙坡头区财政决算情况。

  (二)落实区人大预算决议工作情况

  2017年,按照沙坡头区一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以及区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意见,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财政工作:

  1.全方位组织收入,推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一是积极与市财政、税务等部门紧密协调,形成征管合力,确保完成任务;抓好重点非税收入征管,加大收入追缴力度,确保应收尽收。二是引导各部门、乡镇结合城乡建设、生态保护、农林业产业化、水利设施维修等内容申报项目,积极与市财政局、自治区财政厅沟通对接,全年共争取项目资金8.9亿元。着重抓好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申报。2017年共争取财政以奖代补资金3300万元,批复实施2017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21个,力促美丽乡村、脱贫攻坚等任务完成。三是争取2017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资金1.64亿元,促进沙坡头区重点项目建设。

  2.立体化探索创新,拓宽事业发展融资渠道。一是搭建平台拓融资。组建沙坡头区国有资本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将玉龙公司划拨至国资公司,壮大融资平台公司实力。与宁夏担保集团达成合作意向并签署企业融资长期合作协议,利用宁夏担保集团资本优势、专业担保优势、金融机构合作优势,服务沙坡头区招商引资企业、中小微企业融资。二是引进项目增投资。与区农科委共同引进宁夏森沃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在迎水桥镇建设集花卉蔬菜现代化生产、加工、销售等于一体的农业科技产业园,就该项目一期1.8亿元融资担保达成合作意向。与区发改局共同引进宁夏利丰民族服饰有限公司,在宣和镇投资1.5亿元,建设年产300万件民族服饰加工项目,协调宁夏银行为利丰公司贷款,加快项目建设。三是探索PPP模式促发展。会同农科委计划实施PPP项目2个,总投资38.62亿元。其中:宁夏中部干旱带西部供水沙坡头兴仁片区工程,计划总投资18.62亿元;沙坡头区南山台经果林及自流灌区高效节水灌溉工程,计划总投资20亿元。

  3.多层次保障重点,推进项目建设有序开展。一是农林水方面投入资金48917万元,重点支持高效节水灌溉、土地盐碱化治理、落实“河长制”、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及设施维修养护,保障易地扶贫搬迁、脱贫销号村整村推进巩固提升和以工代赈项目,实施建档立卡贫困户创业技能培训,购买“脱贫保”,发放贫困在校大学生资助及“雨露计划”,支持农村阳光沐浴工程、农业产业化发展、绿色产业基地建设等项目,实施农村沼气工程和规模化生物天然气工程等。二是节能环保和城乡社区建设方面投入资金26577万元,重点推进退牧还草工程中央基建投资项目建设,发放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补助,支持美丽小城镇、农村污水处理、农村环境卫生整治,保障工业园区、利丰民族服饰加工、森沃农业科技产业园等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4.宽领域落实政策,促进社会事业和谐发展。坚持民生优先,足额兑现各项惠民政策,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打造“民生财政”,进一步提升群众幸福指数。一是全年通过“一卡通”累计发放困难生活补贴10302万元,惠及群众33.07万人次。二是筹措救灾资金1005万元,有效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缓解冬令春荒受灾群众的生活压力。三是拨付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资金1116万元,缓解困难群众看病贵的问题。四是发放农机具购置补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3413万元。五是安排1484万元用于公益性岗位、“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人员和西部志愿者工作补助。六是安排资金1907万元用于信访维稳、禁毒工作、“2.15系”专案补助。七是全面落实计划生育优惠政策,兑现各项奖励补助,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257万元。

  5.广角度强化管理,有效提升财政管理水平。一是细化预算编制,完善定额标准,制定《沙坡头区财政项目库管理办法》,资金支出优先用于保障重点工作和民生实事。二是严格预决算信息公开,打造“阳光财政”,对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全部进行了公开。三是加快预算支出进度,建立预算支出进度通报制度,定期通报预算单位支出进度。四是规范国有资产管理,拟定相关管理办法,严格批复程序,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五是积极开展内控工作,通过“以评促建”方式,逐步将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制度、操作规程、内控理念、措施等融入日常业务活动中。六是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制定了《沙坡头区政府性债务风险化解实施方案》,出台了《沙坡头区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组织上报融资平台公司债务等有关数据,开展地方政府性债务投资项目资产清查登记工作,积极争取2018年债券资金。七是加强公务卡强制结算力度,开办公务卡427张,实现结算还款报账786笔,结算金额187万元,增长16.9%。八是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审批政府采购类项目32项,节约财政资金396万元,节约率8.7%。九是强化财政监督,将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一事一议”项目、环卫保洁经费、城乡医疗救助等专项资金检查纳入检查范围,开展财务报销违规问题专项治理,规范财务违规行为。

  各位代表,2017年沙坡头区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但也还面临着一些矛盾和问题。突出表现在:财政收入增长乏力,财政刚性支出剧增,政府债务压力加大,项目融资难度大,财政保障任务十分繁重;区本级财力仍比较薄弱,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有待提高;财经秩序需进一步规范,财会人员队伍建设亟待加强,个别乡镇、部门执行财经纪律不够严格等。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二、2018年预算草案

  围绕区委的战略部署和中心工作,按照市、区财政管理体制,坚持“依法理财、统筹兼顾、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预算编制原则,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着力“保运转、保民生、保重点”,充分考虑财力需要与可能,分清轻重缓急,量力而行,有保有压,使事关经济和社会发展长远的重点支出项目逐步落实,2018年沙坡头区财政收支预算安排39300万元。

  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2135万元,较上年增长18.05%,其中:税收收入31085万元,非税收入1050万元。税收收入主要是:增值税12740万元;企业所得税3500万元;个人所得税1160万元;城建税2900万元;房产税1640万元;印花税1240万元;土地增值税1240万元;车船税735万元;耕地占用税3150万元;契税2780万元。

  收入中市级对沙坡头区的财政固定补助7165万元。

  2018年沙坡头区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相应安排39300万元,较上年增长12.86%。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的具体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8857万元;公共安全1144万元;科学技术10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52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606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443万元;节能环保1015万元;城乡社区3072万元;农林水11959万元;资源勘探信息161万元;商业服务业20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52万元;住房保障954万元;粮油物资储备100万元;预备费400万元;其他支出764万元;债务付息支出1486万元。

  支出安排考虑的重点是:

  (一)保运转促规范

  1.安排基本保障和运转经费支出22000万元,主要用于46个预算单位(含乡镇)人员工资福利和按定额标准安排的单位基本公用经费。具体为:

  (1)人员工资福利支出17090万元,包括行政事业单位在职及离休人员工资,社区、村干部工资,村监会成员补贴等。

  (2)基本公用支出2550万元,包括行政事业单位公用经费、车辆运行费和办公取暖费,社区、村及村监会办公经费等。

  (3)财政预留人员支出2360万元,包括各类政策性增资、未休年休假补贴、住房补贴、新招录人员工资等。

  2.安排公共管理类项目支出7520万元,主要保障各单位履行职责、行政职能必需的基本业务费和区级重点会议,以及社会管理和事业发展方面必需的项目经费。

  (1)列入部门项目支出4358万元。包括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四套班子、其他部门专项业务费,以及电子政务外网运行维护、农村基层党组织为民服务、村集体经济发展、禁毒专干工资及禁毒经费、普法、社区矫正、安置帮扶、《沙坡头区新闻》和《沙坡头区周刊》开办、城管执法、南山台电灌站泵站运行及水利设施维护经费等。

  (2)财政预留项目支出3162万元。重点保障信访维稳、债务付息、税收征管、招商引资、经济普查、文明城市创建、人才发展、重点生态功能区创建、“三大三强”村级活动场所建设等。

  (二)保民生促和谐

  安排社会(民生)服务类项目支出4737万元,主要保障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重度残疾、五保供养、孤儿养育津贴、义务兵家庭、困难群众殡葬、城乡医疗救助、独生子女保健、少生快富、城乡老饭桌运营、“三支一扶”人员补助等民生类项目政策的落实。

  (三)保重点促发展

  安排农业及农村类项目支出4643万元,支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脱贫攻坚、农村环境卫生、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农村环境示范区创建、春季绿化植树、优势特色产业发展、永久性设施蔬菜基地、城市水系补水、农村产权试点、农业科技、粮油储备、动物检疫防疫,以及其他事业发展重点项目。

  设置预备费400万元,用于保障年度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三、完成2018年财政预算任务的主要措施

  围绕2018年财政预算任务目标,我们将从“五个坚持、五个全面提升”入手,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坚持收入为首要任务,全面提升财政实力。一是严格依法组织收入,落实好支持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通过积极有效的服务,提高企业依法纳税的积极性,实现应收尽收,确保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8%的任务。二是大力争取项目资金。聚焦国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自治区实施“创新驱动、生态立区、脱贫富民”三大战略等政策机遇,积极捕捉信息,谋划争取项目,努力实现争取上级项目资金增长10%的目标。重点抓好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地方政府新增债券等资金争取工作。

  (二)坚持常态化督查机制,全面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一是建立预算支出执行管理的长效机制,强化财政资金使用的追踪问效,督促各预算单位切实加快支出进度,提升部门预算特别是项目预算的执行率。二是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大专项资金整合力度,在确保资金安全、合规使用的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消化存量资金,避免资金“二次沉淀”。三是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管理,防止挤占挪用,建立常态化督查机制,对各单位支出进度情况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对结余结转资金规模过大、长期闲置的,将资金收回重新分配。

  (三)坚持落实好民生实事,全面提升困难群众幸福指数。一是加大脱贫攻坚投入力度,抓好金融扶贫相关工作,管好用好扶贫贷款担保基金和风险补偿金,不断提高扶贫贷款覆盖率。二是完善“一卡通”发放流程,足额兑现好重度残疾人生活津贴、城乡低保、高龄老人、孤儿、医疗救助、救灾、农房改造等各类惠民政策。三是加大各类民生资金投入力度,推进社会福利发展,支持养老院、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老饭桌等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四是加大农业和农村投入力度。支持现代农业、优势特色产业、乡村旅游、美丽小城镇、美丽乡村、南岸半岛、全民健身中心、污水处理和高效节水等重点项目建设。

  (四)坚持推进改革创新,全面提升财政保障能力。一是持续推进PPP项目建设。紧盯宁夏中部干旱带西部供水沙坡头兴仁片区工程和沙坡头区南山台经果林及自流灌区高效节水灌溉工程项目建设,做好相关服务协调工作。二是积极争取全区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项目落户沙坡头区,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三是认真研究政策,加强与各银行金融机构沟通对接,拓宽融资渠道,不断提升政府融资平台服务保障能力。

  (五)坚持大监督长效机制,全面提升财政监督职能。一是开展对各类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扩大监督检查范围,规范支出管理,确保财政资金使用规范、安全、有效。二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相关要求,厉行节约,严控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支出。三是强化公务卡强制结算,规范公务卡使用和管理,进一步提高公务卡开卡率和结算率。四是完善涉农资金信息查询平台,推进涉农信息公开,为群众查询涉农补贴发放情况提供便捷通道。

  各位代表,完成2018年预算任务意义重大。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区委的新决策新部署新要求,自觉接受区人大的监督,虚心听取区政协的意见和建议,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再鼓干劲,再增措施,更好地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不断开创财政工作新局面,全力推动沙坡头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3.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指各级财政通过超收安排的具有储备性质的基金,用于弥补短收年份预算执行的收支缺口,以及视预算平衡情况,在安排年初预算时调入并安排使用,基金的安排使用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

  4.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指某一国家中有财政收入的地方政府地方公共机构发行的债券。地方政府债券一般用于交通、通讯、住宅、教育、医院和污水处理系统等地方性公共设施的建设。地方政府债券一般也是以当地政府的税收能力作为还本付息的担保。地方发债有两种模式,第一种为地方政府直接发债;第二种是中央发行国债,再转贷给地方,也就是中央发国债之后给地方用。

  5.一般公共服务: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支持各机关单位履行职能,保障各机关部门的项目支出需要,以及支持地方落实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退役金等。

  6.预备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四十条规定,“各级一般公共预算应当按照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三设置预备费,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7.PPP模式:PPP是Public-Private-Partnership的简称,即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在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领域建立的一种长期合作关系。通常是由社会资本承担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基础设施的大部分工作,并通过“使用者付费”及必要的“政府付费”获得合理投资回报,政府部门负责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价格和质量监管,以保证公共利益最大化。推广运用这种模式,有利于拓宽城镇化建设融资渠道,形成多元化、可持续的资金投入机制,盘活社会存量资金,激活民间投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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