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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沙坡头区财政局关于转发《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场交易实施细则〉的通知》的通知

索引号 640502008/2023-00003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12-1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沙坡头区财政局 责任部门 沙坡头区财政局

各乡镇、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沙坡头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保障国家所有者权益,现将《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场交易实施细则〉的通知》(宁财规发〔2019〕26号)转发给你们(以下简称该通知),请各乡镇、各部门(单位)严格按照该通知相关要求,结合《沙坡头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等内容抓好贯彻落实。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包含有偿转让、报废、出租、出借等)均应统一进入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交易。

2.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的范围、程序、原则、权属、保密等相关内容要求,请严格参照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场交易实施细则相关规定贯彻执行。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3.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资产处置时请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执行国有资产进场交易制度,切实做好本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工作,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

4.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在交易完成后及时将交易价款(扣除服务费、评估费、税费等相关费用后)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规定上缴区财政局。

5.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资产处置结束后,必须及时做好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相关数据的更新工作,同时将相关资料报区财政局备案。

6.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交易联系单位:宁夏科技资源与产权交易所,联系电话:8597711,联系人:彭启楠。


附件:宁夏回族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场交易实施细则.




中卫市沙坡头区财政局

202212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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