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02008/2022-00055 | 文号 | 卫沙财指标〔2022〕131号 | 生成日期 | 2022-07-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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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沙坡头区财政局 | 责任部门 | 沙坡头区财政局 |
区乡村振兴局:
为提高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效率,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第二批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宁财(农)指标〔2021〕322号)、《关于划拨沙坡头区2022年第二批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卫财〔2022〕85号)文件精神,现将沙坡头区2022年第二批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00万元予以下达,现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自治区下达的本次衔接资金分配,将产业发展重点县、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严重薄弱县、自治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国家挂牌督战县等作为资金测算的重要因素,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二、你局要根据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任务和资金规模统筹安排使用,做到量力而行,尽力而为,防止出现堆资金、垒大户问题。
三、2022年自治区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资金占比不得低于到县资金总规模的55%。资金优先用于监测对象、脱贫户增收,重点支持葡萄酒、枸杞、牛奶、他那样、冷凉蔬菜“六特”产业和当地特色优势产业,支持农产品精深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和以农业产业为主体的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等。
四、请你局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的有关要求,强化资金项目绩效目标,及时跟踪查找项目资金使用和业务管理的薄弱环节,实施绩效监控,组织做好项目绩效自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本次下达资金列入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505-生产发展”,政府经济分类科目“509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部门经济分类科目“303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附件:1.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中卫市沙坡头区财政局
2022年6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