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区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财政部门职责职能,认真贯彻落实《沙坡头区法治政府建设2023年工作要点》《沙坡头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实施方案》各项工作安排,不断强化财政部门普法工作责任,依法履行财政职能,教育引导财政干部增强法治观念,树立法治意识,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迈上新台阶。现将区财政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压实法治建设责任,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
区财政局全力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和政府法治建设总体部署,对标对表全力落实法治建设责任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研究制定《2023年财政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把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单位年度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党组书记、局长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及时掌握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责任压得实,工作有成效。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领域的依法行政工作及时部署、及时督促,切实把法治建设的各项要求落实到业务工作和日常管理中,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二是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研究制定《沙坡头区财政局普法依法治理实施方案》《沙坡头区财政局“谁执法谁普法”四个清单》等,对严格落实普法责任、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财政监督检查、深化财政综合治理、继续推进法治财政建设、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等各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将各项工作任务分解至各股室,确保各股室全面落实普法责任。三是切实履行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定期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问题,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将法治建设纳入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与部门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落实。
(二)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学法用法氛围
区财政局坚持将学习教育作为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主心骨,以学促干推进全局领导干部提高依法行政工作能力。一是坚持集中学法制度,利用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主题党日、干部理论学习、普法课堂、专题培训等形式开展法律法规学习,组织领导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党内法规及财经法律法规,通过学习原文、组织测试等方式,取得了良好的学习效果。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组织党组会议学法11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开展学法11次、干部理论学法32次,普法课堂学法15次,组织法治专题培训3次,法律法规知识测试6次。二是主要负责人带头学法,实现领导干部带头学、干部职工认真学的良好学法氛围,有效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意识。截至12月底,党组会议安排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3次。三是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组织领导干部线上观看贪污腐败案件旁听庭审2次,前往中卫市看守所开展警示教育1次,引导广大干部坚守底线,做知法守法的好干部。四是积极开展法律“八进”活动,组织前往红太阳广场、对接联合湖畔社区,积极开展“全民反诈”“非法集资”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引导广大群众提升法律意识,做知法、守法的好公民。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多次深入社区和群众开展防范非法集资诈骗宣传,提高群众防范意识,确保远离非法集资。运用局机关政务微博、微信等网络新媒体平台,广泛传播与法律法规有关的信息、图片、动漫、微视频等法治文化作品。
(三)规范财政权力运行,加强制度体系建设
党的领导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区财政局坚持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不断提升财政法治建设质效,服务财政高质量发展。一是调整规范财政局“八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牵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设立法治联络员,持续加强与财政厅税政与条法处、沙坡头区司法局的沟通和联络,确保工作有抓手、有落点。二是明确“八五”普法目标任务。根据上级党委和政府普法工作要点,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区财政局法治政府建设2023年工作要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和学法计划,将普法工作纳入年度全局工作计划,做到普法工作与财政工作同安排同落实。二是认真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作为推进财政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工作和重要依据,切实增强依法决策意识,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确保行政决策质量和效率。严格遵守《中卫市沙坡头区财政局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决定制度》等制度,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三是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完善规范性文件流程,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制度。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在正式印发前均提交沙坡头区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备案。四是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制定公示《区财政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严格落实“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着力强化有关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公平竞争的相关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性文件及具体的政策措施类文件审查力度,确保出台起草政策措施符合公平竞争要求。五是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建立区财政局“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人员调整机制,将“三项制度”工作作为局机关重要工作内容并纳入年度全局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安排部署、同督促落实。推广应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数字化平台,改进完善行政执法体系,全面推行“柔性执法”。
(四)强化行政执法,建设法治财政
一是推进行政执法体系和制度落实。区财政局按照中卫市、沙坡头区有关法治工作的要求,结合财政部门实际,依托《中卫市沙坡头区财政局执法手册》,全面贯彻落实《中卫市沙坡头区财政局行政执法公示实施细则》《中卫市沙坡头区财政局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等一系列执法细则与制度,严格落实细则中明确的执法公示范围、内容、载体、程序、时限要求、监督方式和保障措施等事项。健全对公开信息的审核、纠错机制,构建分工明确、职责明晰、便捷高效的行政执法公示机制。为规范财政行政执法行为,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区财政局转发并公示自治区财政厅印发的《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和《财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确保行政执法制度体系健全。二是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实行查前公示制度,每年在确定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单位后,提前向被检查单位发放会计监督检查查前公示通知书,其中主要包括被检查单位名单、检查时间段、执行检查的依据及检查的重点内容、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相关内容,并在沙坡头区政府网站中公示公开。规范事中公示,在执法过程中主动亮明身份,并做好告知说明。截至2023年年底,区财政局已经公示71份相关文件。三是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区财政局为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建设,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增强证据意识,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结合区财政局实际,落实《中卫市沙坡头区财政局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细则》,并在执法过程中严格按照本细则执行。在对被查单位实施会计监督检查工作时,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进行全程记录,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可回溯管理。四是落实财会监督主责。2023年,区财政局组织开展沙坡头区会计法规执行情况行政执法检查、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检查和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等专项行动,对预算单位资产管理、会计核算、内控建设等方面进行督导,切实履行财会监督主责;积极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按照《财政监督检查工作使用手册》,规范检查程序,确保定性问题依法依规,已形成2022年度会计法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案卷5宗、2023年度会计法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案卷7宗。
(五)强化法治建设财政保障,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
区财政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经费保障工作,积极筹措安排资金全力保障沙坡头区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2023年度,年初预算共安排部署法治建设经费239万元。其中,按照人均经费不低于0.5元的要求,安排普法经费20万元,用于制作普法宣传品,助力强化群众法治意识,切实营造良好社会法治环境;安排法律顾问室工作经费62万元、法律援助律师值班经费11万元、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经费12万元、专职人民调解员经费84万元、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经费20万元、人民调解以案定补经费30万元。通过有力的财政保障,为沙坡头区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夯实财政基础。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2023年,区财政局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虽取得较好成效,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方式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有所提升,但仍存在一定不足。一方面,普法宣传创新不足,宣传氛围不够浓厚。当前普法工作面临着新的发展环境,普法宣传工作暴露出一些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普法的效率和效果。一是普法宣传形式单一,宣传效果不显著,普法考试和领导干部法治考试方式尚待进一步创新,普法宣传仅停留拉横幅、贴标语、出宣传栏等,宣传手段过于单一。二是普法宣传力量缺乏。受限于机构编制设立情况,普法任务只能安排干部兼任完成,且部分业务股室对普法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难以形成普法宣传工作合力。三是缺乏开拓创新精神。当前普法工作方式方法单一,仍以会议普法、文字普法、笔试普法等传统方法为主,缺乏普法工作创新思维,导致普法效果不显著。另一方面,普法对象认识不足,法治理解不够深入。一是学习思想实践融会贯通不足。部分干部平时重视普法学习,但学习内容不全面、不系统、不深刻,理论与实践结合不够紧密,法治素养不系统不全面,导致学用脱节现象发生,不能很好地结合工作实际举一反三。部分干部只重视与业务相关的法律内容,与业务无关的涉猎较少,新理论、新观点、新知识学习不充分。二是入脑入心、学深弄懂方面做的不够,思考的不深入、实践运用转换效果有差距。平时只满足于统一安排的学习,对新出台法规、重要节点出台的法律法规的学习不够全面,钻研得不深、不透。三是工学矛盾处理不好。集中学习相对较好,个人自学自我要求有所放松,主动学习意识不强。常常因工作冲突,学习仅注重笔记摘抄,学习质量不高,没有真学、真懂、真记,本应是学习知识的过程,变成了笔记摘抄的流程,虽然对学习的各种法律条文进行了通读、摘抄,但对法律出台的背景、意义没有进行全面的掌握,所谓是误工、误时、收获少。
三、2024年工作思路
2024年,区财政局将坚持以区委和区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决策部署为主线,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民法典摆在首要位置,持续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党内法规,积极发挥财政职能,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手段方法,以新思维新方式推进“八五”普法规划的实施,确保“八五”普法各项任务在财政部门走深走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普法责任落实。坚持法治政府建设与财政部门整体工作同研究、同安排、同落实,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工作原则,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普法局面,确保普法规划各项任务顺利完成。进一步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双随机、一公开”制度,认真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不断促进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合法规范,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二)强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进一步提升法治素养,在财政部门职责和能力范围内,持之以恒地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能力。吃透习近平法治思想实质,紧扣财政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实践要求,始终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论述,坚持常学常新、学思践悟,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创新普法形式提升普法水平。坚持务实创新,根据普法工作的内在规律,结合财政部门工作特点创新普法工作思路、方法和手段,提出切合财政工作实际的普法工作目的、要求和重点内容,增加针对性、实效性。全面适应新时代新要求,完善新时期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微博、微信、短视频等新媒体,丰富普法宣传内容、宣传载体,提升宣传效果。构建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法治宣传方式,努力开创财政普法新局面。
中卫市沙坡头区财政局
2024年1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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