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有关乡镇: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预算的通知》(宁财(农)指标〔2026〕166号)和《关于划转沙坡头区2026年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预算的通知》(卫财〔2026〕43号)文件要求,结合区农业农村局《关于2026年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分配使用计划的函》(卫沙农函〔2026〕27号)申请,现将2026年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4630万元予以下达,并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请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常态化帮扶有关重要指示精神和2026年中央及自治区一号文件要求,持续加强产业帮扶、就业帮扶,重点支持“六特”产业和当地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全区中央帮扶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例不低于60%。同时,加强产业项目论证选择和组织实施,不断健全完善联农带农机制,提升产业项目带动就业、促进增收的实效。对过渡期通过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的、截止过渡期结束仍未实施完毕的项目或政策,可继续通过中央帮扶资金予以支持,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政策有序转换和退出。
二、请各单位严格按照《自治区党委 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宁党发〔2019〕9号)要求,高度重视,压实责任,强化资金项目绩效管理,做好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跟踪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全流程绩效管理工作,科学管理,提质增效。
附件:1.资金下达明细表
2.绩效目标申报表
中卫市沙坡头区财政局
2026年6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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