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农技中心、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有关乡镇: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宁财(农)指标〔2024〕589号)、《关于划转沙坡头区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卫财〔2024〕167号)文件要求,现将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7537万元(含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补助资金140万元)、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304万元、以工代赈补助资金400万元,合计8241万元予以下达,并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请你单位严格按照资金用途使用,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挪用,要严格审批拨付程序,加强资金管理,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财政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检查,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跟踪检查上报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时纠正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对挤占、截留、虚列、转移、挪用、拖欠、贪污,私设“小金库”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二、按照财政部要求和自治区财政厅通知,本次下达资金为直达资金,全部参照直达资金进行管理,并纳入中央财政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全程监测。请你单位及时做好相关数据报送工作。
三、请你单位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的有关要求,强化资金项目绩效目标,及时跟踪查找项目资金使用和业务管理的薄弱环节,实施绩效监控,组织做好项目绩效自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中卫市沙坡头区财政局
2025年2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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