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沙坡头区财政局关于保留和废止政策性文件的决定
卫沙财发〔2023〕25号
区直各部门(单位)、各乡镇:
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维护法制统一,确保政令畅通,按照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办《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沙法办发〔2023〕1号)文件要求,现对2022年以来沙坡头区财政局印发的各类政策性文件和2022年政策性文件清理工作中予以保留的相关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纳入此次清理工作的政策性文件共2件,决定废止2件。
宣布废止的政策性文件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自本决定公布之日起不再施行。
中卫市沙坡头区财政局
2023年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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