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40502022/2025-00110
  • 常政发〔2025〕92号
  • 沙坡头区常乐镇
  • 常乐镇人民政府
  • 有效
  • 2025年11月05日
关于印发《常乐镇2025年农用残膜回收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常政发〔2025〕92号
时间:2025年11月05日 来源:沙坡头区常乐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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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办(中心),各村:

现将《常乐镇2025年农用残膜回收利用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中卫市沙坡头区常乐镇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常乐镇2025年农用残膜回收利用项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促进现代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助推乡村生态振兴、产业振兴,有效治理“白色污染”,根据沙坡头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沙坡头区2025年农用残膜回收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卫沙农发〔2025〕139号)要求,结合常乐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要求

各村作为项目实施责任主体,要把农用残膜回收利用项目的实施放在与乡村振兴、发展特色种植、建设高标准农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同等重要位置来谋划,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统筹协调覆膜和残膜回收工作,统一规划部署,科学合理布局,强化源头控制,防止覆膜与残膜回收工作脱节,形成政府推动、企业带动、农户参与、市场运作、财政扶持的强大合力,以行政责任推动残膜回收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二、实施内容及补助标准

2025年,沙坡头区下达常乐镇农用残膜回收利用项目资金98000元,对农用残膜回收、网点回收环节进行补贴,具体补助标准如下:

(一)回收加工利用。坚持“谁使用,谁回收”的原则,推进地膜使用者履行回收义务,对捡拾农用残膜的组织和个人交售的残膜补贴1.69元/亩。对回收网点分拣归集环节补贴1.4元/亩,要求严格落实相关环保要求,符合国家环保条件的加工工艺。

(二)宣传培训。充分利用微信群、公众号、大喇叭等方式,向群众宣传农用残膜回收利用项目政策,结合各类培训,加强残膜回收利用舆论引导,督促群众及时清理田间地头的废弃残膜。

(三)定期组织集中捡拾。对乡镇定期组织人员集中捡拾残膜费用据实支付。

三、实施步骤

补助资金严格遵循“先实施后补助、先公示后兑付”的原则,按照以下步骤实施:

(一)动员部(2025年8月)。各村采取有效形式,针对以往农用残膜回收工作宣传力度不足,群众对残膜回收政策知晓率和参与率较低,自觉捡拾、交售残膜主动性不高等问题,通过医保缴纳等重点工作入户宣传、大喇叭等方式讲解“白色污染”的危害及影响,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二)集中整治(2025年9月—10月)。各村严格按照“覆膜面积与用膜量、回收残膜面积与残膜收集量、残膜交售量与加工量”三个指标相互适宜、相互印证、相互制约的“三个双约束”机制,开展农用残膜回收利用工作,组织动员辖区残膜回收网点、种植大户、农机合作组织和覆膜群众积极参与农用残膜捡拾、交售工作,并督促回收网点严格对照覆膜面积花名册建立残膜回收台账,台账要对农用残膜交售人姓名、交售数量、联系电话等信息如实进行登记。地膜使用者应按照当年覆膜种植面积全部回收残膜,原则上每亩不少于7.5公斤(覆膜为加厚高强度地膜交回残膜数量不少于9公斤),田间地头无明显残膜堆积或残膜碎屑。

(三)检查验收(2025年11—12月)。各村对农用残膜回收利用项目的开展情况及主要做法、成效等进行自查验收。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联合镇财经服务中心等部门组成督查验收组,对农用残膜回收利用项目进行检查验收。

(四)资金兑付(2025年12月—2026年2月)。各村待农用残膜回收利用项目实施完毕,根据实际残膜捡拾情况填报《沙坡头区2025年农用残膜回收台账》《常乐镇2025年农户捡拾农用残膜补贴表》,于12月10日前将资金兑付凭证等相关资料报送至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审核后,根据验收结果,报镇财经服务中心将补助资金兑付给农户、残膜回收网点等,要求兑付给农户的残膜回收补助资金在镇、村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通过“一卡通”账户直接发放。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包村领导、包村干部、村干部要切实认识到残膜回收工作的重要性,充分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残膜回收工作,严格落实包抓任务,及时下村督促所包村开展残膜回收工作,彻底清理辖区内田间地头遗留残膜。

(二)明确职责分工。建立权责明细的工作机制,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积极宣传推广残膜回收补贴政策,牵头开展农用残膜回收利用项目实施工作,联合镇纪委及相关中心做好督查通报工作,对残膜捡拾不干净地块较多、整改进度慢的村予以通报;镇财经服务中心对项目实施给予资金扶持,并负责资金的拨付、管理工作,各村对本辖区内的农用残膜回收利用工作负总责,将农用残膜回收利用工作纳入村考核内容,组织农户捡拾交售残膜,管理残膜回收站点。

(三)严格资金管理。镇财经服务中心要按照项目要求,年度结余结转资金按照《预算法》和区财政结余结转、盘活存量资金的有关规定执行。加强资金管理,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及资金支付进度,建立健全项目责任制,主动接受财政、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监督。

(四)强化绩效考评。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建立对农用残膜回收利用项目的绩效考评机制和考核奖励制度,重点将目标实现、资金使用管理、台账建设等情况纳入考核指标体系,督促各村切实将组织实施、监督通报、登记造册、公示确认、资金兑付、宣传引导等工作落到实处。在2025年12月10日前如交回残膜数量达不到7.5公斤/亩(覆膜为加厚高强度地膜交回残膜数量不少于9公斤/亩)或田间地头存在明显残膜堆积或残膜碎屑,不予以发放残膜捡拾交售、分拣归集环节补贴,并由各村督促整改;拒不整改的,由区农业农村局联合生态环境局以及其他责任主管部门、执法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条例进行处罚。罗泉村、熊水村要按照折算后未回收面积1:1扣减其下年度可种植的非确权基本农田压砂地面积。对于2025 年农用残膜回收不达标的农户及种植主体,严禁纳入沙坡头区加厚高强度地膜项目补助范围。


  

附件:1.常乐镇2025年农用残膜回收项目回收计划统计表

      2.沙坡头区2025年农用残膜回收台账

      3.常乐镇2025年农户捡拾农用残膜补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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