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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坡头区常乐镇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索引号 640502022/2021-00313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3-18
发布机构 沙坡头区常乐镇 责任部门 沙坡头区常乐镇 有效性 有效

    近年来,随着退耕还林及草原生态补助奖励机制等多项草原保护制度的落实和多年禁牧封育工作的有效开展,草原上植被恢复良好,可燃物储量较大,尤其是随着清明节临近和气温的日渐升高,春季起风天气较多,森林及草原火险等级急剧攀升,草原火灾频发的潜在因素十分突出。为切实加强我镇辖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确保今年森林草原防灭火安全,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森林及草原火灾控制硬性指标

     1. 森林及草原火灾发生面积控制在0.3‰以下;

2. 在本防火期内无森林及草原防灭火灾人员伤亡事故;

3. 无重特大森林及草原火灾发生,一般火灾得到有效控制;

4. 森林及草原火灾查处上报率达到100%。

二、草原防火的重点区域

本镇辖区草原防火的重点区域为205省道(中靖公路)常乐段两侧、红油公路熊水段两侧可视范围;崾岘子沟黄套、枣林两村地段;生态移民区枣瓜间作及种植基地的康乐村所属西、北两片区、思乐村所属西片区。引黄灌区各村所属沿黄河滩涂、林地、湿地。

三、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落实防火责任

目前正值森林及草原防火的关键期,清明节临近,春耕生产等农事活动促使野外用火增多,草原火险等级不断升高,防火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村要高度重视,把草原防火工作纳入春秋两季枯草期重要议事日程,成立村级森林及草原防火工作组,实行村支部书记负责制,对所辖区域内的草原防火工作负全面责任,并以村临时组建8-10人组成的森林及草原防火应急预备队伍,每年开展至少一次技术操作培训,提高森林及草原防火应急扑救能力,做到预防措施到位、火源管理到位、扑救准备到位。确保草原生态安全。

四、强化防控措施,妥善处置草原火情

1. 按照《森林防火条例》和《草原防火条例》要求,划定森林及草原防火重点区域,定期不定期地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和火源调查。

2. 加强巡逻,尤其在“清明”、“五一”等重要时期,对草原植被密集或野外作业使用火种的重点地段要重点监督排查,严格控制火源,禁止野外用火。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下达整改通知,立查立改,彻底消除火灾隐患。

3. 加强森林及草原防火宣传工作。充分利用会议、电话、手机短信提示等多种形式开展森林及草原防火宣传,提高干部、群众对森林及草原火灾的预防、自救、互救等能力,并公布本村或镇政府办公室电话号码(0955-7649215),火情报告电话必须保持24小时畅通。

4. 各村接到任何单位和个人报送的火情信息后,应立即赶赴现场,核实火灾准确地点、受损面积、受威胁区域面积及消防车运行通道,第一时间先拨打火警119电话报警,随即上报镇政府,以便根据森林及草原火灾发生情况及时进行组织扑救。

5. 强化值班预警,妥善处置森林及草原火情。草原防火期内,镇村两级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对值班脱岗、漏岗的要予以通报批评或责任追究。严格落实森林及草原火灾报告制度,坚决做到不瞒报、不虚报、不迟报,确保火情信息迅捷畅通。

6. 森林及草原防火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镇森林草原防火巡查组要认真履职尽责做好草原防火督查工作,不定期地对各村森林及草原防火工作进行巡查,对山区明确的森林、草原护理员的上岗情况要适时监督,巡查结果将作为年度工作考核村级工作和核发护林护草员工作报酬的一项重要依据,并根据工作业绩进行处罚和表彰奖励。对森林及草原火灾信息迟报、瞒报而贻误灭火时机,情节严重者要严厉追究镇政府安排当天巡查成员及村级网格化管理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中卫市沙坡头区常乐镇人民政府    

20213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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