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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坡头区常乐镇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动物防疫工作的安排意见

索引号 640502022/2021-00296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8-24
发布机构 沙坡头区常乐镇 责任部门 沙坡头区常乐镇 有效性 有效

各村(社区)、各有关养殖企业:

为了全面落实动物疫病防控目标责任制,有效预防和控制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和流行,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沙坡头区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的总体部署,结合我镇养殖业发展实际,现就2021年动物防疫工作安排如下:

一、免疫病种及目标

在全镇范围内对牲畜口蹄疫、禽类高致病性禽流感、猪瘟、羊小反刍兽疫、羊布鲁氏菌病等5种动物疫病实行强制免疫,群体免疫密度应常年保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均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70%以上。对农村犬进行狂犬病、犬类包虫病防治和登记。对规模养殖的畜禽,实施程序化免疫;对散养畜禽,采取春、秋两季集中免疫与定期补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加强非洲猪瘟疫情防控,科学处置突发疫情。根据养殖业发展和流行病学调查实际,指导养殖户做好 H9亚型禽流感、鸡新城疫、羊痘、羊梭菌病等常发性动物疫病的免疫工作。

二、免疫动物和疫苗种类

1.对辖区所有鸡、水禽(鸭、鹅)等,进行H5+H7亚型禽流感免疫,每4个月免疫1次,规模养鸡场按程序进行免疫。

2.对辖区所有牛进行O型-A型双价口蹄疫苗免疫,每年免疫2次。新补栏和初生犊牛实行月月跟踪补免,奶牛按程序免疫,并做好布病、结核病净化场建设。

3.对辖区所有羊、鹿进行O型口蹄疫免疫,每年免疫2次。对所有羊进行小反刍兽疫免疫,每年免疫1次。对所有羊进行布鲁氏菌病免疫,每年秋季免疫1次,做好羊布病净化区建设。

4.对辖区内所有猪进行O型+A型双价口蹄疫和猪瘟疫苗免疫,每批商品育肥猪免疫2次,繁殖母猪每年免疫2次。

5.对辖区所有农村有主犬要连续6个月(春防和秋防各3个月)进行脑包虫药物驱虫,狂犬病免疫密度达到20%以上,并做好登记台账,登记率达到80%以上。

6.做好常发性、群发性和因病设防性动物疫病防控: H9亚型禽流感、猪喘气病、牛羊梭菌病、羊痘等疫病得到有效控制,做到“有疫不流行,有病不成灾”。鸡、猪、牛和羊因病死亡率分别控制在8%、5%、1%和2%以内。

三、加强防疫监督管理

(一)继续加强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加强非洲猪瘟排查和疫情管理,及时上报各类防疫信息,严格落实突发疫情扑杀、消毒、无害化处理等规范处置措施,严防疫情扩散和蔓延。严格规范疫情报告制度,强化疫情举报核查,对用餐厨剩余物喂猪、不主动报告疫情、不配合疫情处置、私自从外省区及疫区擅自调购生猪或随意处置、偷卖病死猪造成疫情传播者,一律依法严惩,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加强动物防疫物资及证章标识管理。疫苗类生物制品、免疫耳标、防疫器械、免疫档案实行规范化管理。生物制品按规定运输、保存和使用,冷链体系运转正常。

(三)严格落实各项免疫制度。一是组织落实辖区内规模养殖场程序化免疫制度和散养户春秋两季集中免疫、月月补针、补栏补免制度。二是建立健全动物防疫社会化组织和规模养殖场户两级免疫档案,规范免疫记录,档案管理要做到准确化、动态化、精细化。免疫密度抽查、抗体水平监测制度化,免疫接种规范化。

(四)强化养殖场内外环境消毒。定期监督指导畜禽养殖场、畜禽交易场所及畜禽运载工具进行消毒,促进健康养殖和清洁养殖。如遇突发疫情,要在辖区内主要交通要道设立临时检查消毒站,对所有往返车辆实施消毒,对动物及动物产品认真进行查物验证,检疫消毒、严禁疫区动物及动物产品进入,堵绝疫情传入。

(五)加强检疫监督。一如既往地做好辖区内规模养殖场、兽药经营点、肉食品经营店的登记备案和日常监管工作。动物产地检疫受检率、病死及死因不明动物无害化处理率均达到100%。着重加强生猪出栏销售环节“瘦肉精”和非洲猪瘟抽检监测,督导养殖场户规范使用兽药及饲料添加剂,严格执行兽药休药期和“瘦肉精”监测抽样制度,确保肉食品公共卫生安全。

(六)强化规模养殖场监管。继续抓好本辖区内各类规模养殖场(户)动物防疫条件监督管理工作,对不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养殖场要依法责令限期整改;加强辖区内养殖场(户)和养殖小区的养殖环境消毒灭源,与各类规模养殖场(户)签订《2021年度重大动物疫病自主免疫管理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其防疫主体职责和义务。

(七)严格执行外调动物审批制度。密切注视新建养殖场和移民区新补栏畜的监督管理,如确需从外省区调入动物,必须在调运前7天向当地动物防疫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批许可后方可调运,防止疫情通过流通运输环节传入。

(八)严格落实禁养(限养)政策。认真落实《沙坡头区畜禽规模养殖禁(限)养区划定方案》对辖区禁养、限养区内的养殖情况再次进行深入细致地宣传动员,并及时登记上报,为全面实施禁养和逐步退养做好扎实的基础性工作。

四、主要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考核制度。 按照动物防疫“政府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的工作原则,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目标责任制。按照政府购买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政策要求,镇政府组建了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组织机构,调整了由镇长任组长,分管畜牧兽医工作的副镇长任副组长,畜牧兽医站、党政办、派出所、司法所、综治维稳中心、财经服务中心、社会管理办公室及各村支部书记为成员的动物防疫工作领导小组。镇政府与各村及镇畜牧兽医站,社会化服务组织,各村动物防疫员层层签订《动物防疫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和义务,细化量化任务目标,严格镇村两级动物防疫管理考核制度,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防疫工作机制。

(二)精心督促指导,科学综合防控。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猪瘟、羊布鲁氏菌病、羊小反刍兽疫等重大疫病坚持以养殖园区(小区)、规模养殖场户为重点,严格落实强制性和程序化免疫预防为主的综合防控措施,强化消毒灭源,净化养殖环境,确保免疫质量和效果,有效预防重大动物疫情的发生。

(三)严格检疫监督,堵绝疫情传入。进一步加强饲养及屠宰、经营、运输畜禽及其产品行为的监督管理,切实开展好动物产地检疫;对不符合动物防疫条件,拒不遵守国家强制免疫法规、逃避或抗拒检疫、贩卖病死及死因不明畜禽等违法行为要坚决依法严肃惩处。严格执行外调动物审批制度,尤其是要突出盯紧外调生猪以及新建养殖场和移民区新补栏牛羊的监督管理,防止疫情跨地区传播。

(四)加强行政执法,确保健康养殖。不断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一是继续严格执行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加强调入、调出动物及其产品检疫监督;二是教育养殖户群众进一步增强守法意识,加强对规模养殖场(户)程序化免疫和兽药、饲料添加剂规范使用、养殖场地定期消毒、粪便污物妥善处理的日常监督管理;三是依法严厉打击擅自违法违规调入畜禽及其产品的违法行为,确保本辖区内肉食品公共卫生安全和畜禽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中卫市沙坡头区常乐镇人民政府    

20212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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