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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坡头区常乐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乐镇2020年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640502022/2020-00095 文号 常政发〔2020〕69号 生成日期 2020-07-03
发布机构 沙坡头区常乐镇 责任部门 沙坡头区常乐镇 有效性 有效

各村(居),各中心室(站、所):

为认真落实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精神根据《沙坡头区2020河湖长制工作要点》的文件要求,现结合常乐镇实际,制定了《常乐镇2020年河长制工作方案》,请各村(居),各中心室(站、所)贯彻落实。

 



   中卫市沙坡头区常乐镇人民政府    

 20206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常乐镇2020年河长制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卫市“生态立市”战略,持续开展河湖“清四乱”和美丽河湖建设专项行动,保障生态环境安全,改善区域水环境实现区域河湖“四乱”问题存量清零,黄河过境段水质稳定达到Ⅱ类,辖区内主要排水河(沟)道达到Ⅳ类水质标准圆满完成沙坡头区2020年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任务,制定常乐镇2020年河长制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1.实施常乐镇李营村、枣林村、大路街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项目,将生活污水接入高铁商圈污水管网,达标处理。

2.持续开展河湖“清四乱”和美丽河湖建设专项行动清理规范整治三个窑沟、崾岘子沟、芦花湾等河道内“四乱”问题保障生态环境安全

3.取缔禁养区内黄河南岸常拓养殖专业合作社。

4.芦花弯沟(重点河湖沟道)水质稳定达到Ⅳ类

二、重点工作及措施

(一)深入开展河湖水域岸线整治行动

1.持续深入开展河湖“四乱”问题整治。各村(居)对已经销号的问题,组织“回头看”,对新发现的“四乱”问题,建立台账,按期销号,切实做到存量清零,杜绝增量。

2.做好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及界桩埋设工作,实现“应划尽划”。明确河(沟)湖地理坐标,设立界桩、标示牌;查清纳入河湖长制管理的河湖及水利工程管护范围,落实水生态空间产权监管主体责任,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水流产权制度。

(二)加强水资源管理与保护

1.持续开展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控制“三条红线”,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制度,加大非常规水综合利用。从严核定重点河(沟)湖纳污容量和限制排污总量指标,落实污染物达标排放要求,加大入河(沟)湖排污口监管力度,坚决杜绝向河(沟)湖内排污。

2.严格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节水行动实施方案》,推进“五大节水行动”,大力推进灌区节水改造和高效节水灌溉,调整优化种植业结构布局,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0.525以上。严控企业废污水排放总量,限制发展高耗水项目,倒逼企业提高用水效率,坚决遏制用水浪费,不断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

(三)加强水污染水环境防治

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措施,改善常乐镇河(沟)湖水环境质量。

1.落实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防治措施。建立完善农村垃圾收集转运处理体系,提高农村垃圾收集清运与处理水平。开展村庄黑臭水体整治工程,配套完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加快畜禽养殖场粪污规范化设施建设,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推动畜禽粪污、秸秆、残膜资源化综合利用,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和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严格控制化肥、农药施用量。组织各村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机制,抓好各村畜禽养殖业与生态环境保护全面协调发展,从源头上狠抓污染防控,逐步改善水域环境。

2.持续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加快美丽乡村建设。完善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积极推进集镇污水处理设施。

3.严格工业污染防治。加强对工业企业废水排放管理,严格落实企业污水预处理、配套管网、在线监控等设施建设。强化工业废水控制,建立协调联动机制,依法处置超排、偷排等问题。

4.建立完善水质交接机制。切实加强辖区内拦污栅的运行管护工作,落实网格化巡查保洁制度,落实责任,加强考核,加大对各村(居)生活垃圾的清理整治力度。将常乐镇生活污水接入高铁商圈污水管网,集中处理达标排放。

5.加强我镇直接入河湖排污口监管,开展我镇入河湖排污口设置及分布情况核査,摸清排污口现状,定期开展排污口巡查,加强对已封堵直排口的监管。加强我镇重点入黄排水沟综合治理,对个别重点入黄排水沟,配合控源截污措施,实施必要的清污整治,确保重点入黄排水沟水质达到IV类以上。

6.统筹推进饮用水源、黑臭水体、工业废水、城镇污水、农村排水“五水同治”。持续巩固黑臭水体治理成果,完善黑臭水体沿岸排污口登记建档制度并加强监管。

(四)取缔河道非法采砂行为

加大河道巡查督查力度,再次排查登记是否存在影响河势、乱堆乱放、滥采乱挖、危及行洪和工程安全等问题。清理、规范整治羊圈沟等河道内非法采砂场,对无采砂许可证的企业(个人)全面取缔关停,对非法采砂活动保持高压严打态势。有序开展河道生态修复工作,加强监管巡查,积极配合沙坡头区建立河道采砂规划和审批机制。

(五)创新完善河湖长工作机制

压实河湖长责任。全面落实河湖长主体责任,实施“一河(湖)一档”,落实“一河(湖)一策”,通过下级河长向上级河长述职等方式,督促各级河(湖)长履职尽责。及时调整因工作变动的河(湖)长,保证工作不断档、不缺位。进一步规范并及时更新河(湖)长制公示牌,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落实河湖日常保洁巡查主体责任,推进管养分离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落实水域岸线巡查、保洁、管养责任,配套完善沿河(沟)道污水、垃圾收运设施设备,强化重点地段监控,及时组织开展水面漂浮物清理和水草打捞收割,探索利用现代化手段,对污水偷排、垃圾偷倒等问题实施监测管理。

各级河长要落实工作职责:一是树立主动监管意识;二是促巡河保洁员落实巡查、保洁、管养责任;三是切实完成巡河任务,各镇级河长每月巡查不少于2次,村级河长每周巡查不少于1次,每次巡查不少于2公里并确保20分钟以上,以保证有效巡河率。

(六)强化宣传工作

利用报纸、网络等公开媒体报道常乐镇河长制工作亮点,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印发宣传单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报道常乐镇河长制工作成效。通过加大河道管理保护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对河道保护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提高群众参与河道管理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从而营造全社会关爱河湖、珍惜河湖、保护河湖的良好氛围。

(七)加大督查力度

河长制办公室联合级河长巡查、督促各村(居)按要求稳步推行河长制各项工作,确保2020常乐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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