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40502022/2019-00005
  • 常政发〔2019〕4号
  • 沙坡头区常乐镇
  • 沙坡头区常乐镇
  • 有效
  • 2019年01月11日
沙坡头区常乐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乐镇全面开展“救急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常政发〔2019〕4号
时间:2019年01月11日 来源:沙坡头区常乐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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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及《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有效解决各类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编密织牢社会救助保障网,现将《常乐镇全面开展“救急难”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抓好落实。



中卫市沙坡头区常乐镇人民政府    

2019年1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常乐镇全面开展“救急难”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及《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有效解决各类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编密织牢社会救助保障网,按照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沙坡头区开展主动发现、快速响应和及时救助城多困难群众工作的实施方案》(卫沙政办发〔2017〕51号)和沙坡头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印发的《关于全面开展“救急难”工作的通知》(卫沙民社发〔2019〕2号)相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全面开展“救急难”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救急难”是指居民因遭遇突发紧急事件或意外事故,致使基本生活陷入困境,乃至生存面临危机的一种状态,需要政府和社会向这部分人群提供必要的物质、精神上的帮助。全面开展“救急难”工作,让突遇不测、因病因灾陷入生存困境的城乡居民得到及时救助,对于有效化解人民群众的生存危机,防止冲击社会道德和心理底线事件发生具有重要作用。各村(居)要充分认识全面开展“救急难”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主动作为,将全面开展“救急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发挥“主动发现,迅速行动”作用,狠抓“救急难”工作落实。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该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常乐镇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白春霞   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副组长:邢志杰   镇纪委书记

        马  丽   镇副镇长

成  员: 刘  云   镇纪检干事

        李永晶   镇纪检干事

        李  宁   镇民中心主任

        郑  珍   镇民生干事

        史  健   镇民生干事

        张玉娥   镇民生干事

        马  晶   镇民生干事

        卓  静   镇民生干事

        各村(居)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民生干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民生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马丽同志兼任,负责统筹开展工作。各村(居)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形成政府主导,民生中心牵头,村(居)积极配合的“救助”格局,切实抓好排查摸底及问题的整改。各村(居)对不明确且现有制度无法解决的急难事项,要及时召开村“两委”会议研究并形成书面报告提交常乐镇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合力解决。

(二)贯彻落实“救急难”政策。临时救助制度是“救急难”的主要制度支撑,各村(居)要认真落实好《宁夏回族自治区临时救助办法》(宁政发〔2016〕16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临时救助工作操作规程》(宁民规发〔2018〕14号)等政策,发挥临时救助“托底线、救急难”作用,解决好突发性、临时性困难和基本生活燃眉之急。

(三)健全“救急难”工作机制。一是建立主动发现机制。各村(居)要畅通救助渠道,开通社会救助热线,并依托村(居)党组织、群众性自治组织、公共服务机构和社会组织,发挥各村(居)“三留守”工作者、社会工作者、慈善工作者和志愿者作用,及时了解、掌握、核实辖区居民尤其是低保、特困、孤儿、高龄、残疾等重点困难对象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事故、罹患重病等特殊情况,主动帮助其提出救助申请并协助落实。形成主动发现、及时报告、协助落实的急难救助运行机制,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二是建立快速处置机制。各村(居)对于城乡居民家庭中遭遇急难情况的救助,要及时登记并上报镇党委启动应急救助程序,简化审批手续,采取先行受理审批、发放,后补办手续的方式,为困难家庭第一时间提供救助。三是建立责任追究机制。按照《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宁政发〔2013〕77号)的相关要求,各村(居)要明确责任落实,对各类“救急难”事项,特别是一些影响较大或带有苗头性的急难事项,要主动发现、积极办理并及时上报镇党委,对因责任不落实、相互推诿、处置不及时等造成严重后果的村(居),镇纪委将严肃处理。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工作。“救急难”工作涉及面广、时限性强、情况复杂。各村(居)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救急难”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的实施方案,有力有序推进工作开展。

(二)强化评估督查,推动工作落实。镇党委、政府将加强对“救急难”工作的评估督查,不定期组织人员对各村(居)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实地评估,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将“救急难”工作纳入村(居)工作绩效评价范围,对工作开展积极,措施到位,有创新亮点,取得实效的村(居)予以表彰,同时对好经验、做法,在全镇推广。

(三)加强政策宣传,管造良好氛国。各村(居)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微信、报刊等各类媒体,面向群众,多渠道,多形式、多角度做好“救急难”宣传工作,将“救急难”各项措施内容、操作程序和救助标准宣传到千家万户,扩大广大群众知晓率和政策覆盖率,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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