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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常政发〔2016〕191号
  • 沙坡头区常乐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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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效
  • 2016年12月12日
沙坡头区常乐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乐镇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常政发〔2016〕191号
时间:2016年12月12日 来源:沙坡头区常乐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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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各企业:

  现将《常乐镇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卫市沙坡头区常乐镇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常乐镇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为深刻汲取江西丰城发电厂“11·24”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等重特大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全国安全生产紧急视频会和自治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市安委会《关于立即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卫安委发〔2016〕5号)、市安委办《关于立即开展建筑施工领域暨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卫安办发〔2016〕68号)、沙坡头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沙坡头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卫沙安委发〔2016〕7号)的通知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强化建筑施工、煤矿、危险化学品、森林草原、养殖园区、烟花爆竹、交通运输、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有效预防一般事故、严格控制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和谐稳定。

  二、组织领导

  成立全镇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对大检查进行统一组织和指导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共性问题和重大问题。

  组  长:徐  刚 党委书记

  副组长:白春霞 党委副书记、镇长

         周  瑾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李自忠 党委副书记

         王宏涛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李德祥 党委委员、副镇长

         李  波 党委委员、副镇长

         马  丽 党委委员、副镇长

         刘兴成 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成  员:张  义 党委委员、公司办主任

         潘长喜 党委委员、党政办主任

         张泽明 派出所所长

         秦发斌 司法所所长

         宋慧香 卫生院院长

         张学华 常乐学区主任

         李  宁 民生中心主任

         张登泽 综治办主任

         蒋忠华 计生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公司办,具体负责全镇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日常工作。

  三、检查时间

  2016年11月27日-2017年1月27日。

  四、检查内容

  (一)建筑施工。全面排查所辖区域、所属行业项目建设施工情况,摸清项目名称、地址、性质、内容和承建企业、监理单位、主管部门、建设期限、安全状况等,并登记造册。要建立分包、外包、协作队伍管理“黑名单”制度,严格监管,严禁将项目工程分包、转包、委托给不具备资质的单位和个人,以及“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等行为。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和安全交底,严格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完善各类事故应急预案,强化应急管理。为职工配备符合标准规定的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正确使用。严禁同时进行临时用电、动火、高处等交叉作业,强化现场管理,杜绝“三违”行为。要加强对深基坑、高边坡、土方(隧道)开挖、模板支撑、起重机械、脚手架等重点部分施工方案的编制、专家评审和论证、审批、过程监控、验收等环节的监管,严格按照施工方案组织实施。

  1、要对城际铁路、高铁、输电线路等项目,充分进行瓦斯、岩溶、岩爆、断层及断裂带、滑坡、高寒低温、大雾等自然灾害影响的分析、论证,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完善安全对策措施。要进一步落实业主、设计、监理、施工、监测检验等单位的安全责任,层层签订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切实加强对建设项目的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管。

  责任领导:周 瑾

  责 任 人:杨 春 姬瑞国 周进虎

  2、要对城镇建设、农房改造等项目,充分进行瓦斯、岩溶、岩爆、断层及断裂带、滑坡、高寒低温、大雾等自然灾害影响的分析、论证,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完善安全对策措施。要进一步落实业主、设计、监理、施工、监测检验等单位的安全责任,层层签订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切实加强对建设项目的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管。

  责任领导:李 波

  责 任 人:王 硕 高怀峰 袁 珊

  (二)煤矿和非煤矿山。严查煤矿证照资质不齐全、违法组织生产、瓦斯超标、超能力生产等隐患,督促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生产。对违规生产的煤矿,依法责令停产整改,并约谈主要负责人;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责令停产整顿;经停产整顿仍不能消除重大隐患的,要依法关闭,坚决维护煤矿企业职工生命安全。要严把煤矿复工关,坚决淘汰退出落后产能。对长期停产煤矿,要按国家规定有序退出;对安全许可证过期不申请办理延期手续的煤矿,要依法注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限制供电、停止供应火工品,发现继续进行生产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聘请专家对申请复工煤矿进行高标准验收,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隐患治理机制运行、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煤矿顶板管理情况等都要一一检查,各方面符合要求后方可复工生产。要对已经关停的煤矿进行巡查,杜绝偷采盗采现象发生。

  严查非煤矿山设计开采方案执行情况。督促落实分台阶(分层)开采,台阶高度、边坡角度等要符合设计要求;采用中深孔爆破技术,机械铲装、机械进行二次破碎;制定边坡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对边坡进行安全检查并保存检查记录,及时对工作帮坡面浮石、危石和伞檐体进行处理。严查施工队伍管理情况。督促建立施工单位管理制度,将施工单位管理纳入本企业安全标准化体系,规范现场管理,严禁工程车违法载人。

  责任领导:白春霞 刘兴成

  责 任 人:张 义 史兴宏 李占宝 马生发

  (三)危险化学品。要加大对非法违法生产危险化学品行为的打击力度,强化危险工艺和新建项目管控,限制剧毒化学品生产销售,加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凡证照不全或不符合生产条件的危化企业,一律停产整顿;凡危险化工工艺未完成自动化控制改造的,一律停产整改;凡危险化学品新、改、扩建项目,未按规定审查或未经试生产备案的,一律停止建设和试生产;严防死守,确保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落实到位,不能确保安全的,一律停止运行。要严格管控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品运输,严格落实剧毒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危化品全程押运管控制度;建立危险化学品运输登记制度,对过境的危货运输车辆行驶路线和运输物品进行登记。要重点检查企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与演练和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治理情况。

  责任领导:刘兴成

  责 任 人:张 义 史兴宏 李占宝 马生发

  (四)烟花爆竹。要严肃查处违规生产、无证经营、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等行为,严防不合格产品和违法产品流入市场。对烟花爆竹零售单位,主要检查经营场所是否符合国家安监总局65号令相关规定,经营证照是否齐全;农村是否实行专柜经营;产品来源是否合法、销售种类是否符合规定;货物摆放是否规范;是否存在超量存放现象;现场是否配备必须的消防器材;是否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零售烟花爆竹点是否存在“上店下宅”、“前店后宅”和连片经营烟花爆竹现象。严格审查焰火晚会烟花爆竹燃放方案,引导教育群众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责任领导:刘兴成

  责 任 人:张 义 史兴宏 马生发

  (五)交通运输。加强路面管控、隐患路段治理和道路标识标线及安全设施更新维护,严厉打击公路客运和危货运输非法、违法运营行为,整治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挂靠经营以及超速、超员、疲劳驾驶和长途客车夜间违规行驶等问题,严格执行按规定线路行驶、GPS监控和夜间停运、接驳运输等措施。建立新、改、扩建公路和城市道路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推动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稳步提高道路安全设施标准。加强恶劣天气预报预警,极端天气影响安全通行时,要及时封闭危险路段,引导车辆绕道通行。严肃查处农用车辆、三轮摩托车非法载人等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领导:李 波

  责 任 人:王 硕 高怀峰 各村党支部书记

  (六)人员密集场所。要对高层地下建筑、易燃易爆场所和宾馆、饭店、商场、车站、市场、学校、医院和“三合一”、“多合一”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拉网式”大检查,重点整治消防设施、器材、安全标志配置、设置不符合标准,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在公共娱乐场所室内燃放烟花爆竹或者营业期间动火施工等违法行为。承办大型活动的单位要严格履行有关手续,并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落实预防措施,加强安全监控,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责任领导:马 丽

  责 任 人: 宋慧香 徐维义 张学华 蒋忠华 李 宁

  (七)森林草原和村庄防火。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对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落实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将责任落实到人头、地块。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信息平台、广播的优势,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普及法律法规和防扑火知识,切实提高全社会的防火意识。切实抓好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的制定、完善和落实工作,积极组织开展防火培训演练活动,全面提高防扑火队伍实战能力和应急工作水平,加强康乐项目区林带和养殖园区的防火,确保森林草原防火体系真正发挥作用。加强对农事用火的管理,对引发森林草原火灾的肇事者,要依法惩处。加强国有林场、生态工程项目区等重点区域的防火道路和防火隔离带建设。加强对水上交通安全、常迎浮桥、通航渡运、村庄和养殖园区消防安全、农村沼气、农药经营安全检查。

  责任领导:李德祥

  责 任 人:徐 宁 陈学彬 滕秀霞 赵 娟 蔡志荣

  狄多仁 各村党支部书记

  (八)寺庙场所消防安全。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对寺庙场所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落实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将责任落实到人头。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信息平台、广播活动的优势,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普及法律法规和防扑火知识,切实提高防火意识。切实抓好火灾应急预案的制定、完善和落实工作,积极组织开展防火培训演练活动,全面提高应急工作水平

  责任领导:潘长喜

  责 任 人:张登泽 王小虎

  各村(居)、各企业要结合实际情况,认真梳理辖区、行业领域重点监管区域、部位、环节,明确责任人,组织相关人员对涉及防火、防中毒、防结冰、防踩踏等区域进行认真排查,并督促有关企业、单位及时整改。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责任。各村(居)、各企业要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制定本辖区、本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明确检查人员、时间、范围、内容及工作职责,扎实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对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要逐一登记、建档造册、督促整改、跟踪落实,确保本次大检查取得实效。

  (二)切实消除隐患。各村(居)、各企业要加大隐患排查排除工作力度,对检查发现有问题的企业,要督促当场进行整改;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要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仍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要坚决予以关闭取缔。

  (三)强化督导检查。由白春霞镇长牵头,镇公司办参与,组成督查小组,将对各村(居)、各企业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发现有走形式、走过场、不落实工作责任的单位、人员,要进行通报,并扣除单位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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