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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常政发〔2017〕154号
  • 沙坡头区常乐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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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效
  • 2017年07月10日
沙坡头区常乐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暑假期间学生安全工作的通知
常政发〔2017〕154号
时间:2017年07月10日 来源:沙坡头区常乐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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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心(办、队),村(居),学校:

  暑假来临,为全面做好暑假期间各中、小学学生的安全,增强各级部门及家长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责任意识,避免意外事故发生,确保中、小学生生命安全,现将我镇暑假期间学生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确保校园及学生安全

  各中、小学校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镇各级部门要切实把学校安全、全体学生生命安全作为暑假期间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抓紧、抓细、抓出成效,确保暑假期间无任何事故发生。

  二、落实各项措施,全面开展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

  结合学校实际,在学生放假离校前,召开师生大会,动员部署开展形式多样、贴近生活、贴近师生的以“防火、防爆、防盗、防骗、防汛、防毒、防溺水、防交通事故”等为主要内容的各项安全常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同时在校园醒目的地方张贴《宁夏回族自治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及相关安全知识画册宣传安全知识。

  三、加大排查力度,确保消除隐患

  综合执法队、综治办、派出所、水管站、教办等站所对全镇各类河道、水库、湖泊、沟渠、湿地、鱼池等水域进行一次彻底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对全镇重点路段进行治理,对学校及周边的流动食品摊进行一次排查,对学校的食品卫生、消防安全进行一次整治。全面营造安全的社会、校园环境。

  四、强化宣传、重点巡防,共同做好学生安全管理工作

  一是重点水域要有警示牌并定时督查。暑假期间,天气炎热,是溺水事故的多发期,各村(居)要在重点水域安插警示牌,在村(居)重要路段张贴警示标语,每天至少一次广播宣传教育,安排专人在11点至3点钟对重点水域进行巡视、巡查,对发现有下水的儿童、成人要当场制止,批评教育,对儿童及未成年人要联系家长重点安顿,强化家长及孩子的安全管理教育。镇执法队、综治办成立巡视组,每天定时对重点水域地段进行巡逻检查,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二是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各中、小学校、村(居)要以手机短信、微信等形式,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不在公路玩耍、不与陌生人交淡,防止被坏人拐骗;要教育未成年人学生不到“网吧”、酒吧等娱乐场所,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是进一步健全家庭与学校联系制度。各中、小学校在放假前要印发《告家长一封公开信》,向家长通报学生在校表现及假期应遵守的有关规定,取得家长密切配合,敦促家长切实履行监护人的职责,共同做好学生暑假安全防范工作。学校要组织教师进行家访、电访,加强与学生家长沟通联系,及时掌握学生暑假期间的安全动态,加强学生之间的相互监督,全力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严格落实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

  各中、小学校要进一步落实教师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行政领导要在岗带班,加强值班巡查。所有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并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工作,遇到紧急、重要情况必须立即请示报告,确保信息畅通,决策准确、指挥灵敏。要认真做好假期的情报信息报送工作,遇有重大事情和突发事件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妥善处置,不得瞒报、迟报、漏报。各校要严肃值班纪律,凡因责任心不强,领导不得力,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而导致发生重大事故的,将严格问责、严肃处理。

  

  附件:常乐镇暑假期间学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中卫市沙坡头区常乐镇人民政府     

  2017年7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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