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沙坡头区委组织部《关于做好沙坡头区2017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卫沙组发〔2017〕238号)要求,我镇严格按照考核内容和规定程序,认真开展了2017年度考核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考核情况
常乐镇2017年12月共有在编人员38名,其中行政在编人员18名,事业在编人员20名,其中科级领导干部8名,实际参加考核的在编干部30名,其中,行政编10名,事业编20名。我镇按照考核要求,对30名工作人员全部进行了年度考核。常乐镇在2017年度荣获第五届全国文明村镇荣誉称号,优秀等次比例按照本单位参加考核总人数的20%和15%进行确定。公务员考核结果为:优秀2人,称职6人,未定等次2名;事业编考核结果为:优秀3人,合格5人,未定等次4人。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考核领导小组
我镇高度重视考核工作,及时成立了常乐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领导小组,区委常委、镇党委书记徐刚同志担任考核领导小组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白春霞、镇人大主席周瑾和镇党委副书记李卫民担任考核委员会副组长,邢志杰、马丽、李波等同志为成员,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考核工作。
三、严格依照程序,规范组织考核
常乐镇考核工作采取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民主测评和组织评鉴相结合,认真听取多方意见,力求方法民主,确保考核公正、客观、准确。考核时,镇考核委员会组织全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传达学习区委组织部〔2017〕238号文件,进行了考核动员,全面部署了考核工作。
(一)撰写个人总结。对照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回顾总结,认真撰写个人全年工作总结,并填写年度考核表,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二)开展个人述职。参加考核的人员公开进行述职,每位工作人员认真回顾总结自己全年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工作亮点、特色,查找差距和问题,明确今后工作的努力方向。
(三)组织民主测评。考核小组和全体干部职工本着客观、公正、负责的态度,对照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为每个参加考核人员进行民主测评打分,体现民主评议原则。
(四)审核评定考核等次。召开镇党委(扩大)会议,召集镇全体领导、各中心(办、队)负责人,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及民主测评结果,集体研究,确定每个人的考核等次。
(五)公示反馈结果。对单位30名工作人员的考核结果,全部进行了公示,广泛接受各方面监督。同时,将考核结果反馈给被考核人,被考核人签署意见。
四、严格考核,讲究实效
在考核工作中,做到严格按照文件要求,不走过场,严格把关,扎实进行,树典型,促后进。对工作业绩突出的同志,优先评为优秀等次。通过严格考核,对排名靠后的同志,分管领导找其谈话,做思想教育工作,指出问题和不足的方面,明确他们今后努力的方向,指导督促他们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学习先进,力争优秀。
通过考核,进一步加强了以制度管人的约束机制,增强了镇干部的工作责任感和危机感,激发了全镇干部职工拼搏进取、与时俱进、奋发向上的热情,达到了激励先进、鞭策后进、促进工作的效果,实现了工作人员工作效率和干部职工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中卫市沙坡头区常乐镇人民政府
2018年1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