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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乐镇2024年1月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公示

索引号 640502022/2024-00022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1-0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沙坡头区常乐镇 责任部门 沙坡头区常乐镇

一、补贴资金名称:2024年1月残疾人两项补贴项目。

二、补贴文件依据:根据《自治区民政厅 财政厅 残联关于进一步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宁民规发〔2022〕2号)、自治区民政厅《关于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的通知》(宁民发〔2020〕81号)、中卫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卫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实施办法(修订)》和《中卫市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卫政办〔2017〕127号)和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沙坡头区残疾人两项补贴审批权限下放乡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卫沙政办发〔2022〕85号)。

三、申请条件:具有沙坡头区户籍、持有第三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且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生活困难残疾人和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沙坡头区户籍、持有第三代残疾人证、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非重度智力和精神残疾人、伴有以上残疾类别和级别的多重残疾人可申请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四、申请程序: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由户主或其代理人以户主名义(简称为申请人)携带残疾人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第三代残疾人证原件和复印件,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提交书面申请。常乐镇民生服务中心受理审核,审核无异议后于每月20日前向中卫市残联和沙坡头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审批合格的残疾人两项补贴审核审批表、补贴汇总表,沙坡头区民社局会同市残联报沙坡头区财政局自提交申请次月计发补贴资金。

五、补贴资金标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每人每月11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每人每月120元。

六、补贴对象及金额:

常乐镇20241月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的共有6人,次月应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680

本期公示期为7天,从2024年1月8日至2024年1月14日止。在公示期内,如对公示项目有异议,可来人、来信、来电向沙坡头区常乐镇人民政府反映〔联系电话:7636585;通讯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常乐镇人民政府;邮编:755000;双休日暂不受理来人、来电反映〕。为便于调查核实,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准确,有明确镇、村、队(组)人员以及不符合条件的具体内容。来信请署名,来电请说明真实身份及联系电话,我们将做好保密工作。


附件1:常乐镇2024年1月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册

    2:常乐镇2024年1月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册



中卫市沙坡头区常乐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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