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常乐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对标《沙坡头区法治政府建设2024年工作要点》,积极推进基层法治政府建设,确保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稳健前行,为全镇社会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保障。现将常乐镇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一是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党委主要负责人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相关问题,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常乐镇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定期向沙坡头区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按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制发《常乐镇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要求各办(中心)、各村(居)结合各自职能,制定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2024年,安排部署法治建设工作4次,专题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2次。二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带头讲、带头干,切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各个方面,为全镇法治建设提供了坚实的思想引领和理论支撑。2024年,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6次,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讲座4次。
(二)树牢法治思维,着力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一是加强学法用法。制定常乐镇领导干部学法计划,严格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党委会会前学法、干部理论学法和领导干部年终述职述廉述法等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知识列入学习内容,进一步推动领导干部学法工作制度化、长效化,2024年,共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学法12次,干部理论学习学法32次。先后邀请法律顾问开展法治讲座20场。二是“关键少数”法治意识提升。狠抓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带头学法守法用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讲话精神,以身作则。镇党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讲法治课,做学法表率。组织开展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参加旁听庭审活动,提高全体领导干部依法履职、化解矛盾的能力和水平。
(三)强化过程监督,全面规范行政执法。一是加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通过规定的培训和考试流程,依法取得行政执法证件。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制度,积极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律知识学习,扎实开展各专业领域的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2024年新增取得执法证件19人,全镇执法人员27人,开展培训6次。二是深化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镇政府各有关执法办公室配备执法记录仪3台,执法车辆1辆,保障现场执法全过程记录,有效减少了矛盾纠纷,提高了执法透明度。三是贯彻“柔性”执法理念。坚持“首违提醒、次违警告、再违处罚”的处置原则,对首次违法且未造成严重后果的轻微违法行为,予以温情提醒和教育劝导40余次,对反复出现知法犯法的恶劣行为,从严从快查处,坚决整改到位。四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依托宁夏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充分利用网上执法办案系统,做到执法过程全记录,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2024年,实地核查举证全时域动态监测图斑97处,清理黄河边私搭乱建2处,开展涉企行政检查147起,涉及企业31家。通过加大执法力度、强化日常监督、开展专项整治等方式,实现重点全覆盖监管。五是完善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制度。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严格依法实施应对举措。健全完善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调查评估等机制,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应急管理培训5次200人,应急演练6次,进一步提升依法预防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
(四)完善决策机制,着力规范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健全依法决策制度。将依法决策事项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做好政府合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2024年,无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共审查政府查合同26件,制发政策性文件0件,确保规范性文件及政府合同的合法性和适当性。二是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政府事务中的法律把关、审核作用,在重大决策,重大合同,重要协议的合法性审查中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和建议,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确保重大决策稳步实施。三是积极应对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在诉讼和复议过程中,积极配合法院和复议机关的工作,按时提交答辩材料和证据,认真履行举证责任。2024年,本乡镇涉及行政诉讼案件2件,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100%件;行政复议案件1件,行政复议维持率为100%。对于败诉案件和复议被纠错案件,及时进行总结分析,查找问题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四是建立了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作用,及时化解各类行政争议。加强与法院的沟通协调,积极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维护法律权威。
(五)深化依法治镇,着力促进和谐常乐建设。一是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整合综治中心、常乐派出所、司法所积极贯彻落实“塞上枫桥”基层法治工作机制,持续深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2024年,镇村两级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55起,受理网上信访平台交办信访件34件,接收12345市民热线信访件182件,已全部办理完毕。二是坚决打赢反诈人民战争,开展全民反诈活动8次,发放反诈宣传彩页2000余份。同时,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三是全面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做好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治宣传等工作,今年,接受电话咨询和当面咨询法律问题共60余人次。
(六)加大宣传力度,着力营造法治政府建设良好氛围。将“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与普法宣传、法律援助和人民调解等工作有效结合,加强重大节点普法力度。在“三八”妇女节、“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6·26”国际禁毒日和“12·4”宪法宣传日等重要节点,通过悬挂横幅、举办法治讲座、发放宣传材料、现场法律咨询解答、电子屏播放宣传标语等形式,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国家安全、禁毒、防范电信诈骗、防范非法集资等各类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张贴宣传海报和宣传单7000余张,受教育群众达5000人次。
二、2024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镇党委主要负责人作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不断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一是加强组织保障,健全工作体制机制。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将依法行政作为“一把手”工程,牢牢记心上、抓手上、落实处,认真听取汇报、积极寻找解决措施,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全面总结提炼法治建设工作思路和提高法治建设工作成效。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将法治建设纳入全镇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在全面依法治理方面,做到四个亲自:重要工作要亲自部署,压力层层传导;重大问题亲自过问,落实制度到位;重点环节亲自协调,严厉整治“四风”;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确保廉洁自律。二是加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组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和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全面推进法治建设,结合业务工作实际开展中心组学习,做到年度有计划、学习有安排;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每次学习结合实际问题,增强学习的针对性。三是认真开展党纪学习教育。通过开展专题部署会、读书班、交流研讨、专题党课、警示教育等形式,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和纪律意识,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将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推向纵深,持续巩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法治思维建设有待加强。部分干部对法治建设工作不够重视,对法治建设在维护社会稳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的作用认识不够深入,缺乏学习法律法规的主动性、自觉性,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手段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有待提高。二是执法力度不足、执法队伍素质参差不齐。在执法过程中重实体轻程序,执法工作人员缺乏系统化专门化的理论素养提升和法治学习,法律业务知识储备不足,执法水平有待提升。三是法治宣传的效果有待提升。一方面法治人才不足,普法讲师团队伍力量较为薄弱,律师对普法活动的参与度还有待加强。另一方面法治宣传创新性不够,宣传的形式、途径和载体还较为单一,现代多媒体技术的运用程度不高,相对缺乏吸引力和感染力。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计划
(一)继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将法治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长期性工作来抓,建立健全法治建设责任体系,明确各级领导干部职责分工,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法治建设各项任务得到有效落实。
(二)不断加强法治力量建设。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提高领导干部参与法治建设工作的积极性,切实提高干部队伍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手段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深入持续抓好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加强法律法规培训学习,增强法治队伍力量和执法队伍力量。
(三)持续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不断拓展普法途径、平台和载体,开展形式多样、有特色的法律宣传活动,提高全民法律意识与法治观念,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四)进一步加大矛盾化解。充分发挥综治中心、司法所、派出所和村调委会第一道防线作用,扎实做好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做到发现在早、预警在先、处置在小、将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中卫市沙坡头区常乐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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