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河镇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2024年6月,《国务院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国务院文件的决定》(国发〔2024〕14号)(以下简称《决定》),宣布183件国务院文件失效。为保持政策衔接和一致性,按照中卫市沙坡头区司法局《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卫沙司发〔2024〕21号),滨河镇认真对照《决定》宣布失效的183件国务院文件目录,对不符合党中央最新精神或者不适应形势任务发展变化,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已被新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涵盖或替代,以及工作任务已完成、适用期已过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中卫市沙坡头区滨河镇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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