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各中心(办)室: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禁毒工作的意见》和《宁夏回族自治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中心星级评定办法的通知》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组织领导,切实提高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示范创建工作,根据实际,现成立滨河镇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领导小组:
一、组织领导
组 长: 梁舜杰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 刘柏冬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 员: 马蓉芳 镇综治中心主任
林建国 南关村党支部书记
罗 佳 南街村党支部书记
吕建宁 南元村党支部书记
张建国 炭场子党支部书记
黄玉贤 新墩村党支部书记
梁 昕 官桥村党支部书记
赵建平 城北村党支部书记
张兴国 高庙村党支部书记
黄凌云 前锋村党支部书记
刘洪文 沙桥村党支部书记
张中仁 西关村党支部书记
杨 成 涝池村党支部书记
李国山 大板村党支部书记
李 蕊 中山社区党委书记
张淑香 瑞丰社区党总支书记
詹梅芳 长安社区党支部书记
郭小霞 平安社区党支部书记
闻 佳 向阳社区党总支书记
杨 艳 光明社区党总支书记
黄 莉 新墩花园社区党支部书记
潘玉婷 槐树北巷社区党委书记
郭 佳 东方红社区党总支书记
李志梅 湖畔社区党总支书记
张魏轩 幸福里社区党总支书记
刘启翠 阳光社区党总支书记
王玉芝 新河社区党支部书记
王晓媛 文苑社区党支部书记
刘逸萍 宜居社区党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治中心,马蓉芳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贯彻执行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及工作部署。
2.组织、协调、指导全镇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规范工作程序。
3.负责并指定联络员配合开展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
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各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任务,并接受检查考核。
三、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办公室工作职责
1.准确掌握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具体情况,制定社区戒毒(康复)计划,与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签订社区戒毒(康复)协议。
2.定期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进行走访、帮教、心理疏导和戒毒状况评估,帮助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处理家庭关系,帮助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3.通过公安机关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进行尿液检测。
4.通过多种形式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进行戒毒知识辅导和法制、禁毒宣传教育。
5.对接有关部门,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开展专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
6.加强对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人员的管理。
7.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中卫市沙坡头区滨河镇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