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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滨河镇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引号 640502015/2022-00235 文号 滨政发〔2022〕50号 生成日期 2022-06-2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沙坡头区滨河镇 责任部门 滨河镇人民政府

各村(社区)、各办(中心):

根据中共中卫市沙坡头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沙坡头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沙法办发〔2022〕3号)精神,滨河镇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滨河镇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卫市沙坡头区滨河镇人民政府    

2022620              

(此件公开发布)


2022年滨河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切实抓好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2022年版)》,结合滨河镇实际,制定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历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着眼新目标,明确新要求,聚焦新任务,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努力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先行市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以中央依法治国办《市县(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2021年版)》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2022年版)》为指引,立足滨河镇实际,进一步补短板、强弱项,以示范创建带动滨河镇法治建设高质量发展。认真整改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意见,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质效。

(二)全面落实清单管理制度。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实行“全镇一单”,完善权责清单,根据法律法规的变化实行动态调整、公开,实现同一事项的规范统一,加强标准化建设。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负面清单制度,普遍落实“非禁即入”。

(三)落实行政审批制度全面落实行政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掌上办”,行政审批事项在法定期限和承诺期限内完成。依法实施行政许可,坚决防止以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等方式变相设置许可事项。落实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

(四)持续推进“减证便民”行动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新设证明事项必须有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依据。对各类证明事项,凡没有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依据的一律取消。对保留的证明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做到清单之外无证明。持续推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严格落实《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促进现代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和《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设施农业用地备案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着力提高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效率,规范设施农业用地备案管理。强化培训指导。对设施农业用地备案工作人员加强培训指导,帮助具体经办人员把准政策,吃透精神,严格审核,对于符合规定的项目用地申请,加快进度,高效办理;不符合规定的,一次性告知原由及整改措施,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改进工作作风,细化资料审查,完善工作成果,做好设施农业用地备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完善、汇总及上报工作。

)加快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制定并落实服务标准和规范,完善首问负责、一次告知、限时办结等制度。全面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公开政务服务评价信息,强化服务差评整改。

三、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建立健全法治滨河制度机制。坚持党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领导,制定、修改过程中遇有重大问题及时向镇党委请示报告,确保一切重要法治建设活动都在党的领导下进行。紧密结合全镇发展需要和实际,增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协同性,不断提高法治滨河建设的质量和效率。

)有效提高公众参与度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重大行政决策一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时,期限一般不少于7个工作日(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

)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三统一”和有效期规定,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经过调研起草、征求意见、协调分歧、法制审核、审议决定、签署、编号、公布等程序,属于重大行政决策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还应当进行风险评估。未经合法性审核或者经审核不合法的,不得提交集体审议。

)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严格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全面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的工作部署,对存在的与上位法不一致、超越法定权限或不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等问题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清理,并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四、健全完善行政决策程序体系

(十)建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规定》《中卫市重大行政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制定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向社会公开,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被列入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要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十)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决策事项、依据和结果全部公开,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并为公众查阅提供服务。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咨询论证工作制度,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积极组织专家、专业机构进行论证,必要时要进行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等方面的风险评估。重大行政决策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合法性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决策镇党委讨论。合法性审查严格执行中央、自治区相关规定,从权限、内容、程序等方面进行审查,不得以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合法性审查,注重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或者有关专家的意见。

(十)强化决策规范化建设。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材料归档和档案管理制度,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年度目录事项全部立卷归档。建立决策机关跟踪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制度,对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明显未达到预期效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较多意见的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决策后评估。重大行政决策一经作出,未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变更或者停止执行。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十)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落实《中卫市沙坡头区深化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中卫市行政执法音像记录设备配备使用管理办法》,持续做好行政执法信息全面准确及时主动公开,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主动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做到全过程记录和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成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工作机构,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均严格进行法制审核,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行率达100%。建立并完善行政执法全过程数据化记录工作机制和数字化归档管理制度。

)推进创新行政执法方式。落实《沙坡头区在行政执法中推行柔性执法制度的实施方案》,推行行政柔性执法工作机制,创新柔性执法方式,推广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免责清单制度,综合运用行政指导、行政告诫、行政建议、行政奖励等非强制手段,教育引导行政相对人自觉守法、自我纠错,切实解决重罚轻管、以罚代管、机械执法、“一罚了之”等问题。制定并公布 《“两轻一免”清单》。

(十)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积极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专题培训,年内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不少于40学时。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把业务能力强、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人员调整充实到行政执法岗位,加大法律专业人才招聘力度,并鼓励符合报考条件的在编人员考取法律职业资格。严把行政执法资格申领审核关,完成国家统一行政执法证件更换工作。

六、健全完善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为更好地向社会各界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获取滨河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滨河镇实际情况,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编制了《沙坡头区滨河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加强民生保障、公共服务等领域政府数据及时向社会公开,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理信息需求。

七、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化解体系

(十)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依托镇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整合各项资源力量,充分运行信访、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通过法定渠道不断解决矛盾纠纷,建立矛盾纠纷排查报送、分析研判、分流化解、回访等机制,规范矛盾纠纷的受理、调解、履行、回访等环节,构建优势互补、协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落实全镇村(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全覆盖,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人民调解工作经费财政保障落实到位。规范行政调解范围和程序,组织做好教育培训,提升调解工作水平。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裁决与调解、仲裁、行政复议诉讼工作相衔接的若干规定》,发挥行政裁决化解民事纠纷的“分流阀”作用。

八、健全完善突发事件应对体系

(十)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建立健全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依法分级分类施策,并根据实际需要和情势变化适时修订。健全完善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等机制。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严格依法实施应对举措。注重在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时采取必要措施,切实保护公民隐私和个人信息安全。在突发事件处置作用需要采取必要智能化管理和服务措施的,在应急预案中考虑不同人群特别是老年人的需要,提供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应急救援和保障服务。

(十)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升依法预防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落实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强化首报意识。

九、健全完善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二十)加强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建设。推动全镇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对特权思想严重、法治观念淡薄的干部,及时发现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整改,对问题严重或者违法违纪的干部,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二十)强化全镇干部法治教育培训把法治教育纳入全体镇、村(社区)干部入职培训的必训内容,加强对全镇工作人员法治能力考查测试,着力提升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能力和水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和相关法律列入干部学法内容。每年至少举办1期镇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在全体镇、村(社区)干部中普遍开展宪法法律教育,严格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

十、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落实到位

二十)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本镇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党委主要负责人每年召开部署安排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的专题会议不少于1次。每年3月1日前镇党委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政府部门向本级党委和政府、上一级政府有关部门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在4月1日前通过报刊、政府门户网站等向社会公开。

(二十)加强社会法治宣传扎实开展“八五”普法实施工作,部署开展滨河镇202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围绕民法典实施、基层治理、社会治理现代化等,组织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加强《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法律解读,多措并举推进保障《民法典》实施,确保《民法典》得到全面有效执行。持续完善普法责任制“四清单一办法”工作机制,推进普法责任制落实落地。

二十落实整改工作围绕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反馈存在问题落实整改,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按照有关规定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建立述法评议制度,对党政主要负责人采取公开现场述法考核评议。要充分发挥“关键少数”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作用,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将法治政府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进度和责任人,确保按要求完成要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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