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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滨河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640502015/2022-00186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7-26
发布机构 沙坡头区滨河镇 责任部门 滨河镇人民政府 有效性 有效

各村(居)、各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暨自治区安委会2022年度第二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滨河镇决定立即在全镇范围内深入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现将《滨河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中卫市沙坡头区滨河镇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滨河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根据中卫市沙坡头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的《关于立即开展沙坡头区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卫沙安委发〔2022〕1号)要求,结合滨河镇实际,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落实“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和措施,落实政府领导、行业监管和企业主体“三大”责任,降低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保沙坡头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二、组织领导

成立滨河镇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对大检查进行统一组织和指导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共性问题和重大问题。

组  长:黄兴彦  党委书记

副组长:潘秀芳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徐雅芬 党委副书记

马  芳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苏  鹏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刘柏冬 党委委员、政府副镇长

马智勇  党委委员、政府副镇长

周  茜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马  群  政府副镇长

成  员:各村(居)党组织书记、各办(中心)主任。

镇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执法办公室,潘秀芳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吴艳红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统筹协调工作。

三、排查整治范围

镇辖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实现“全覆盖”。重点加强对燃气、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工贸、消防、农业农村等行业领域的排查整治,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四、主要内容

聚焦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工程和设施,全面加强动态监管、源头治理和前端处理,有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坚决守好安全生产底线。

(一)燃气领域。按照沙坡头区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要求,抓实城市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全面摸清燃气隐患底数,督促餐饮场所抓紧安装报警装置。持续推进城镇燃气管网更新改造,全面排查商住混合体、餐饮场所、农贸市场等燃气使用安全隐患。严厉查处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储存、充装、运输、使用等环节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道路交通领域以防范应对大风、沙尘等灾害性天气为重点,加强路面通行秩序管控,深刻吸取近期各类交通事故教训,加强对事故多发路段和大型运输车辆的检查,落实危险化学品运输、长途客运、加油加气站接卸油等限时禁行规定,坚决防范事故发生。要持续强化“两客一危一货”、校车、旅游包车安全运行的监督检查,严查带病运行车辆;要继续以液体危险货物罐车为重点,集中整治疲劳驾驶和超速、超载、超限运行问题,加大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线路及其安全措施落实的检查力度,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三)危险化学品领域。防控高危细分领域安全风险,对硝酸铵、硝化、光气化、氟化、有机硅等企业开展专项整治问题落实情况“回头看”,组织开展苯乙烯、丁二烯、重氮化等企业专项治理。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老旧装置安全风险评估,开展安全风险排查、评估、管控,建立“一装置一策”方案,实施分类整治,实现淘汰退出一批、改造提升一批、常态化严格管控一批。

(四)冶金有色等工贸八大行业领域。对冶金煤气及高温熔融金属、粉尘涉爆、涉氨制冷、有限空间等企业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整治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管理体系不健全、制度不完善、培训教育不到位、现场管理混乱以及危险作业审批要求不高或标准不严、外包工程存在“包而不管、以包代管”现象等突出问题,不断强化重点工序、重点环节、重点岗位的安全管理,切实提高事故防范能力,严防机械伤害、触电、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事故发生。

(五)人员密集场所领域。持续强化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高层建筑、机场和公共娱乐场所等区域火灾隐患治理,特别加强仓储、生产、住宿“三合一”“多合一”场所联合执法力度,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依法查处各类消防违法行为,着力解决无照无证经营、消防安全通道不畅、设施故障等问题,落实预防措施,降低事故风险,严防火灾、踩踏等事故发生。

(六)建筑施工领域。重点排查户外施工作业、深基坑、建筑起重机械、模板、脚手架、施工临时用电和安全防火等方面的隐患;重点检查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和执行情况;施工安全措施、消防设备设施落实到位情况;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及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带班情况;建设、施工单位自检自查情况。督促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等各方主体严格落实安全责任,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施工行为,规范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坚决遏制建筑施工领域事故。同时,加强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七)烟花爆竹领域安全专项整治。严肃查处违规生产、无证经营、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等行为,严防不合格产品和违法产品流入市场。对烟花爆竹零售单位,主要检查经营证照是否齐全;是否存在超量存放现象;产品来源是否合法、销售种类是否符合规定;货物摆放是否规范;现场是否配备必需的消防器材;是否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零售烟花爆竹点是否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和连片经营烟花爆竹现象。

(八)石油天然气管道领域。重点开展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排查,整治隐蔽致灾隐患情况;管道定期检测,保证处于正常适用状态情况;执行管道检维修作业许可制度情况;高后果区安全防范情况;各类构筑物占压情况;建立完善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情况。

(九)森林草原防火领域。重点落实好森林草原防火措施,突出辖区重点林地、绿化带,要加强春季防火宣传,加大巡查力度,确保不发生森林草原火灾事故。

(十)农业、农村领域。重点排查合作社、设施农业、供港蔬菜基地等存在电气线路私拉乱接、使用液化天然气做饭、住宿区域与厨房区域未采取有效的防火分隔、农村沼气池使用情况、大棚自动卷帘机日常维护等方面进行整治。加大农村危房排查力度,重点排查已封存危房是否存在继续住人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各包村(居)领导要指导各村(居)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各村(居)要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要求,制定本辖区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检查人员、时间、范围、内容及工作职责,扎实开展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并对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及存在问题逐一登记、建档造册、督促整改、跟踪落实,确保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查实找准问题,强化防范措施各村(居)要加大隐患排查排除工作力度,对检查发现有问题的企(事)业单位,要督促当场进行整改;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要联合相关部门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仍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要坚决予以关闭取缔;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及时上报镇综合执法办,由综合执法办汇总对接各领域负责领导针对摸排出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协调整改。

(三)强化值班值守,做好应急保障各村(居)、企业要加强应急值班值守,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班、24小时值班制度,一旦出现险情和安全事故,做到第一时间上报,科学果断处置,迅速开展救援,努力把事故的影响和损失降到最低。要加强组织协调,完善应急处理机制,及时掌握气象情况,强化灾害天气预测预警。要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值班备勤和应急物资配备,做好应急准备。

(四)广泛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各村居、各企业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报道力度。要积极鼓励群众举报重大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形成强大的查隐患、找问题、促整改声势,营造全社会广泛关注、支持、参与大检查的浓厚氛围。

(五)严肃考核问责。镇综合执法办公室将对各村(社区)、各中心(室)、各企业大排查工作落实情况纳入2022安全生产年度考核。对存在领导责任不落实、排查整治不彻底问题,将移交镇纪委严肃问责。

请各村居于2022年5月7日前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总结报至综合执法办。镇安委办将对大检查落实情况纳入2022安全生产年度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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