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坡头区农牧林业科技局:
为顺利开展和扎实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标准和依据,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益,同时确保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起点”公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尊重历史、兼顾实际、程序规范、群众认可的总原则,做好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工作。现就我镇产权制度改革中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认定的结果报告如下:
一、滨河镇基本情况
滨河镇地处城市核心区,下辖13个行政村95个村民小组,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摸底总人口28460人,耕地面积 14266.25亩。2017年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755元。
二、滨河镇认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原则
1、坚持民主决策原则。充分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尊重农民群众的选择。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宽覆盖和广接受的原则。在民主参与、民主决策的前提下,把公开、公正、公平精神贯穿于改革的全过程。
3、坚持规范操作原则。在身份认定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做到依法办事;对法律法规不明确或无政策依据的问题,提交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讨论,形成决议,并张榜公布。
4、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从各村实际出发,选择广大群众普遍接受的方式,处理好国家、集体、农民的利益关系,把握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三、滨河镇入户摸底情况
各村成立产权制度改革集体经济成员身份认定工作小组,对集体经济组织人口户籍信息全面调查摸底,造册登记,组织农户签字确认,同时进行了汇总。经入户摸底统计,我镇共存在婚嫁女户未迁、婚嫁女子女入户、离婚后户未迁等多种情况。滨河镇下辖13个行政村,共有95个村民小组, 9841户28460人,经村民代表表决通过,最终认定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数为26504人,其中认定有承包地的25593人,婚嫁女户未迁599人、离婚后未迁户86人,农转非回迁户29人、丈夫户不在本村,妻子及子女入户本村99人,男方婚姻关系入户本村14人,婚嫁女离婚后户回迁本村22人,婚娶后户口没迁入本村37人,因母亲婚姻关系户入本村25人。
四、滨河镇认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依据和过程
根据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沙坡头区扩大农村产权确权登记颁证范围实施方案和沙坡头区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及成员身份认定工作方案的通知》(卫沙政办发〔2017〕201号)的文件精神,通过借鉴南关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摸索出成功经验和做法,结合其他各村实际情况,在前期入户摸底形成报告的基础上,多次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反复讨论修改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认定办法,经村民代表一致表决通过,进行七天公示无异议后,根据成员身份认定办法最终确定了各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数。
五、滨河镇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认定结果
我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对各村上报的身份认定结果进行分类汇总,汇总结果为:滨河镇13个村共摸底9841户28460人,认定26540人拥有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剩余1920人经各村村民代表大会同意,不具有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
附件:滨河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成员身份认定结果汇总统计表
中卫市沙坡头区滨河镇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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