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按照《沙坡头区党工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开展惠农政策及涉农工程和农村“三资”管理大排查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卫沙党办发〔2016〕15号)文件要求,2016年3月,沙坡头区党工委委托宁夏宏源会计事务所对我镇2013至2015年度沙坡头区重大项目资金情况进行了审计。核查出我镇在贯彻落实惠农政策上存在项目资金财务核算不规范、工程建设程序不严格等问题共计10条。为了进一步规范我镇财务核算,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经手续,我镇高度重视,结合审计中介提出的问题认真整改落实,已整改落实7条,另有3条正在整改中。现将我镇财务有关问题整改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会计账核算不够规范问题
整改事项:
1、会计账核算不够规范,部分专项资金未分户设立明细账核算,致使部分专项资金界定不清。
2、会计核算不具体,金泽庭院项目、宜居家园建设项目房屋征收服务费及垃圾清运费未设置明细科目,导致项目资金支出无法区别。
3、滨河镇用2013年11月14日付给中卫市华宇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正丰黄河明珠房屋建筑垃圾清运费179480.9元用金泽庭院工作经费支付。
责任人:姜广文
整改时限:2016年8月22日
整改措施:1-2、由单位负责人全面负责督促整改,社经办财务人员加强业务知识学习,进一步规范镇、村会计账核算,根据资金用途细化明细科目,做到专款专用,资金使用规范。
3、因黄河明珠房屋建筑垃圾清运费资金未到位,依据协议滨河镇于2013年11月14日借用金泽庭院工作经费支付中卫市华宇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正丰黄河明珠房屋建筑垃圾清运费179480.9元。现黄河明珠垃圾清运费已到位,责令会计待产假结束后立即进行调账处理。
二、关于工程安置项目结余资金长期挂账问题
整改事项:
1、宜居家园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逾期安置费已于2014年实施完毕,截止审计日滨河镇尚有宜居家园逾期安置过渡费结余资金35803.04元在专项应付款挂账;
2、十里水街房屋征收货币资金补偿项目资金结余。2014年支付官桥村货币补偿款62712元,官桥村支付了59712元,截止审计日,该项目资金在官桥村会计账户结余3000元;
3、黄河明珠、南园路西段、祥瑞小区二期、利民路等项目逾期安置费资金结余59880.44元未及时上缴财政;
责任人:姜广文
整改时限:2016年8月22日
整改措施:由单位负责人全面负责实施整改,社经办财务人员对确实存在的官桥村结余挂账资金已收回及时上缴财政;对于因其他原因造成的专项资金结余逐项核实,查明挂账原因后及时进行了整改。
1、十里水街房屋征收货币资金补偿项目资金结余已责令官桥村会计将3000元结余款交回滨河镇基本账户,后我镇财务也已将结余款上缴财政,现附缴款回执单(附件1)。
2、宜居家园经济适用房建设项目逾期过渡安置费35782.74元(附件2);黄河明珠、南苑路西段、祥瑞小区二期、利民路等建设项目逾期过渡安置费59827.68元(附件3),均属镇代管未兑付的住户逾期过渡安置费。宜居家园经济适用房建设项目涉及拆迁户陈长春楼房至今未选,另有刘洪文、刘淑香等7户住户房款至今尚未交清;祥瑞小区二期项目涉及住户刘福海房款尚未交;黄河明珠建设项目涉及住户黄华在房屋安置过程中,由于房屋质量存在问题本人拒不接受过渡安置费;南苑路西段建设项目涉及住户闫吉平房款至今尚未交清。为了督促安置户及时缴纳房款,我镇暂代管了宜居家园经济适用房建设项目逾期过渡安置费35782.74元、祥瑞小区二期项目逾期过渡安置费32548.95元、黄河明珠建设项目逾期过渡安置费20174元、南苑路西段建设项目逾期过渡安置费7105元,代管各项目逾期过渡安置费11户共计95610.42元。镇领导已责令城乡建设办公室与社会经济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该项目的工作人员,督促拆迁户及时上交房款并兑付剩余过渡安置费。
三、关于工程建设程序不严格、手续不完备问题
整改事项:
1、宜居家园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已于2012年完工,截止审计日滨河镇尚未进行工程结算审核。
2、官桥幸福立方经济适用房建设项目,先签订施工合同后履行招标手续,合同签订时间早于中标时间60天。
3、官桥幸福立方经济适用房建设项目已于2013年10月完工,滨河镇提供的项目一期、三期决算资料只有工程预(结)算审查定案单,无结算审核报告,结算审核资料不全。
4、在十里水街房屋征收货币资金补偿项目中,滨河镇于2014年4月21日支付给挖机租赁者陈淑媛挖机租赁费8000元,但账面未附租赁协议。
责任人:姜广文
整改时限:2016年8月22日
整改措施:
1、宜居家园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工程结算审核工作因华宇景观和银房置业两家开发公司已倒闭,缺少核算资料,影响了结算审核工作。我镇负责人已委托代建单位准备收集资料抓紧结算审核,工程结算审核工作正在进行中。
2、官桥幸福立方经济适用房建设项目,中标时间与合同签订时间先后矛盾。我镇已对合同签订时间及开发公司中标进行了复合、更改。宁夏华信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中标时间为2012年6月1日,我镇与宁夏华信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合同时间为2012年6月 10日。
3、官桥幸福立方经济适用房建设项目,现已完成结算审核工作,出具了结算审核报告并已附于原始凭证。结算审核资料齐全,整改完毕。
4、在十里水街房屋征收货币资金补偿项目中,我镇支付给陈淑媛挖机租赁费8000元,未附租赁协议。现已找回租赁协议并附于原始凭证,整改完毕。
中卫市沙坡头区滨河镇人民政府
2016年8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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