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资金名称:2024年7月份城乡高龄低收入老人基本生活津贴
二、补贴文件依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80岁以上低收入老年人基本生活津贴制度的通知》(宁政办发〔2009〕135号)、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切实做好80岁以上低收入老年人基本生活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宁民发〔2009〕49号)和自治区民政厅《关于明确高龄低收入老年人基本生活津贴发放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宁民字〔2018〕175号)。
三、申请条件:持有沙坡头区户口、年龄在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农村老年人和城市家庭中无基本养老金收入的老年人,基本养老金收入包括离退休金和基本养老金,不含子女赡养赠予和遗属生活费、优抚对象享受的优待抚恤金。老年人申请时的年龄须足年头满月份;基本养老金不包括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
四、申请程序:申请高龄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由本人或户主(简称为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申请人签字确认的书面声明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以及授权核查家庭经济状况的相关手续等)进行审查,依据申请人提交的居民身份证,通过民政云信息核对系统数据共享机制连接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申请人户籍身份信息和经济收入状况。
五、补贴资金标准:高龄老年人津贴发放标准为:80-89周岁城市高龄津贴标准每人每月450元,80-89周岁农村高龄津贴标准每人每月270元;90周岁以上城乡高龄津贴标准每人每月500元。
六、补贴对象及金额:沙坡头区滨河镇2024年7月份共有275名高龄老人符合高龄低收入老人津贴条件,应发放城乡高龄老人津贴总计40550元。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临时救助办法》,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经调查审核及上会研究,现将本镇拟救助困难临时救助人员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以下单位反映。
本期公示期为7天,从2024年7月26日至2024年8月1日止。在公示期内,如对公示项目有异议,可来人、来信、来电向沙坡头区滨河镇人民政府反映[举报电话:滨河镇人民政府:7010767;镇民生服务中心:7021770;通讯地址:滨河镇人民政府;邮编:755000;双休日暂不受理来人、来电反映]。为便于调查核实,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准确,有明确镇、村、居人员姓名以及不符合条件的具体内容。来信请署实名,来电请说明真实身份及联系电话,我们将做好保密工作。
中卫市沙坡头区滨河镇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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