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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坡头区滨河镇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索引号 640502015/2024-00052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1-2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沙坡头区滨河镇 责任部门 滨河镇人民政府

2023年,滨河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及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委关于法治建设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总体思路,坚持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持续推进“抓产业、办实事、强治理、转作风”专项行动,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和氛围。现将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措施和成效

(一)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主线,切实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组织领导到位。根据干部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依法治镇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镇党政主要领导同志担任小组负责人,切实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今年以来,党委会听取法治政府工作情况报告3次,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7二是理论学习到位。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健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坚持党委会会前先学法再部署工作。制定干部职工学法计划,利用干部理论学习、支部主题党日、干部例会、“三会一课”等方式集中学习,依托“学习强国”等平台,全覆盖、多角度持续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今年以来,开展会前重要法治工作会议精神、文件、法律法规等学习11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11次,举办法治专题培训2次。三是明确任务到位。印发《滨河镇法治政府建设2023年工作要点》《滨河镇依法治镇2023年工作要点》等,明确83项中长期目标,划出“时间表”,设定“路线图”,压实“责任书”,切实保障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落实落细。

(二)以严格依法行政为抓手,持续提升依法履职效能

一是优化政务服务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实现社会救助、社保、医保等十几项业务的“综合受理、一窗办理”,大力推行“就近办、马上办、一次办、及时办、网上办”的审批服务机制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2023年,共精简证明事项11件,受理行政审批及其他服务事项9168件,其中即办件8828件,承诺件340件,办结率100%;接待群众咨询13493人次,主动公开信息41条,通过“好差评”工作实时评价系统,广泛接受社会评议和监督,群众满意率100%。二是强化依法决策能力建设。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凡涉及作出重大行政决策的,严格执行法定程序,落实合法性审查机制,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参与的积极作用,确保决策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根据全面深化改革、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开展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动态评估清理,适时修改或废止存在不适应、不一致、不协调问题的文件。2023年,共清理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政策性文件9三是全面提升政府法律顾问服务水平。镇、村(社区)两级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全面落实驻村(社区)法律顾问和警务室人员列席村(社区)“两委”会议制度,为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提供法律参考依据。2023年,法律顾问累计起草法律意见书4份,代理行政诉讼4件,完成各类项目合法性审6件,参加矛盾纠纷调解17

(三)以规范行政执法为重点,持续推进三项制度落实

一是严格规范执法行为。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明确各个执法环节记录的内容、方式、载体等事项,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确保每件行政执法案件有记录、有案卷,确保执法案件执法人员身份、调查取证、执法程序等关键执法环节合法合规。严格规范落实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自觉接受监督二是严格管理行政执法队伍。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执法办案必须2人以上,推行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测评,未通过者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2023年新增考取执法证8人,目前我镇持证共有26人,执法人员持证率达100%三是认真梳理乡镇权责清单。按照权责法规定,申领沙坡头区乡镇行政执法事项72项,实现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100%覆盖。共开展安全生产、生态环保等行政检查15次,报送柔性执法典型案例1篇,检查企业及各类主体755家,排查整改隐患46处,已全部完成整改。

(四)以压实普法质效为驱动,持续提升基层治理能力

一是健全社会矛盾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工作中总结提炼出“1+4+N”工作机制,变单打独斗为齐抓共管,建立了矛盾纠纷联调、社会治安联防的“大综治”格局,助推矛盾纠纷预防在先、发现在早、就地化解,有效地提升了基层治理能力。结合矛盾纠纷专项整治活动,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659,成功化解644件,化解率达98%。针对信访积案,我镇坚持一案一策、运用法治思维、创新化解渠道,用好政策,化解了一批信访积案。通过司法程序补齐材料,推动阳光华庭小区安置房房产证得到了办理;府院联动妥善解决了香山花园二期38户剩余安置房屋分配问题;多方联动,为碧桂园二期因相关企业存在债务纠纷未能按期供暖的254户居民及时供暖,同时也为企业化解资金困难争取时间和空间,截至目前已化解重点信访积案10件。二是“普调结合”助力基层矛盾化解。健全完善29个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公共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工作)室,实现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积极发挥镇、村(社区)两级调解组织和“群众问法,顾问解答”的法律问诊模式,共成功调解矛盾纠纷227起,调解成功率均达98%,法律顾问协助处理信访问题13件,为困难群众及时申请法律援助21件,解答法律咨询1500余人次。三是不断压实普法责任,打造专业普法队伍。制定《滨河镇2023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明确目标要求、工作任务、主要措施、组织保障,修订完善滨河镇《四清单一办法》,由镇综治中心牵头,实行月责任派单,不断压实工作责任。整合乡镇综治中心、司法所、派出所、“法律明白人”骨干、社区网格员等工作力量,打造一支专业性强的普法队伍,做到全镇“一盘棋”布局、“一股绳”推进。四是努力构建基层普法矩阵。充分发挥镇、社区两级微信公众号等线上载体,强化“线上”新媒体普法阵地,精选典型案件等素材开展线上宣传报道,充分发挥以案说法、以案普法的教育作用,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今年以来,线上推送各类宣传知识650余条,点击11万余人次,利用“4·15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等特殊节点,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31场次,发放宣传彩页1万余张,现场咨询760余人次。五是积极探索“党建+法治”模式创新“红色物业联盟”管理机制运用法治思维破解物业管理纠纷难题,构建社区、物业企业、业主委员会、社区社会组织及志愿者等多元主体共建共治共享的立体式物业管理新模式,使全镇90%以上的小区实现物业规范化管理,物业领域矛盾纠纷占比由71%下降至43%形成具有新时代特色的物业管理纠纷化解经验,被中央政法委评为全国新时代“枫桥经验”先进典型,同时滨河镇成功入选全国“枫桥式工作法”单位。在创建工作中注重软硬件的有机融合,高标准打造了新墩花园社区法治文化广场,新河社区、槐树北巷社区、大板村普法长廊,长安社区、中山社区法治议事亭等30处法治文化宣传阵地,以故事、漫画、格言等形式将法律知识、法治理念融合于乡村景观之中,让群众在休闲之余耳濡目染接受法治宣传教育,形成亮丽法治风景线。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是带头落实学法守法用法。党政主要负责人率先示范,除了按市、区普法的要求学习外,还自主学习多部法律法规、普法读本,提高了依法决策能力,在规范、约束自身的同时,更好依法履职。班子成员切实履行法治建设责任,对分管范围内的法治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带头学法、带头守法、带头普法,并结合职责职能做好分管各办(中心)干部的法治教育工作,推动维稳、信访、矛盾纠纷化解、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环境保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便民服务等工作与依法治理紧密结合。二是聚焦优化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滨河镇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重点工作,继续坚持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梳理并部署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确保法治政府各项年度任务落实到位。三是持续强化重点工作督办。定期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对各办(中心)重点工作中落实合法性审查、社会公众监督等工作情况定期督查,实行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存在的问题

今年以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但工作中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不足和短板:一是执法业务水平有待加强。面对当前越来越复杂的执法形势,对推进执法的规范性和执法能力要求更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需进一步提高,工作责任心需进一步加强。二是专业法治人才有待充实。乡镇依法行政力度不断增大,虽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持续推进,但法学相关专业人员较少,暂无公职律师,对行政人员的教育培训有限,遇到问题有时无法及时处理,缺乏创新能力。三是法治宣传力度有待加大。基层工作涉及的普法面广人多,开展普法学法工作时难以面面俱到,群众对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的救济渠道认识模糊,依法表达诉求和维护权益氛围不够浓厚。

四、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下一步,滨河镇将继续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不断提升我镇依法行政水平。一是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严格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充分发挥党委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二是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意识。深入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不断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切实加强法律培训,努力提高工作人员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增强领导干部自身的法治教育和学习,在行政执法、发展经济社会事务、协调处理矛盾纠纷时,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三是不断提升合法性审查质效。进一步完善政府合同、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等合法性审查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打造更加专业化的合法性审查工作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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