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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沙坡头区滨河镇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索引号 640502015/2022-00011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1-1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沙坡头区滨河镇 责任部门 沙坡头区滨河镇

2021年以来,在沙坡头区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习近平法治思想,区、市、沙坡头区依法治区(市)会议精神的指导下,滨河镇坚持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重心,以普法教育为先导,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以强化执法监督为手段,多措并举,不断提升法治政府程序化、规范化建设水平,为跨越赶超、实现高质量发展,提升基层治理水平夯实法治基础。现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会议精神情况

练好“学习”内功。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抓紧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建立完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将学习法治思想与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围绕“十一个坚持”详细制定学习培训计划,充分利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理论学习、学习强国等平台,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自治区党委、中卫市委、沙坡头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市)会议精神内容,不断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意识。瞄准部分干部对普法工作不精、不专难题,先后举办“法律明白人”培训班和普法教育学习班7次,持续提高法治服务能力。修好“宣传”外功。着力提升法治政府建设知晓率,拓宽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坚持以法治思维引领社区治理,将法治元素融入“报、廊、亭、栏”等法治文化阵地,全面推进“五个一”,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打造法治宣传栏和宣传橱窗28个,采用宣传横幅、公众号、微信群、入户走访等方式,有效发挥网格化管理“两员三长”作用,强化法治宣传教育,电子屏普法宣传率达90%以上,法治文化阵地覆盖率达到100%。紧抓“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先后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中卫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3个。深化“法律八进”,紧抓法治宣传月、“3·15”、“6·25”、“7·1”、“12·4”等重要法治时间节点,邀请驻镇法律顾问、一村(一社区)法律顾问等专业力量为群众详解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提高法治素养。强化“落实”深功。自觉强化政治意识,充分发挥镇党委在推进辖区法治建设中的领导作用,第一时间成立滨河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建普法队伍,高效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和法治政府工作要点,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将普法工作纳入滨河镇年度工作计划和效能目标管理进行考核,把遵纪守法情况和依法办事能力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使普法工作由软指标变成硬要件。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督促履职尽责。机构改革后,我镇第一时间根据领导班子现状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狠抓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履职情况列入述职内容,督促责任落实。持续监督问效。坚持将法治建设纳入滨河镇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经济发展同部署、同推进。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村居工作实绩的要素之一,组织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治区专题推进会,听取2020年全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并就法治政府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确保法治建设有序推进。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引线,召开党委会议研究审定《滨河镇领导干部遵守“三个规定”承诺书》,教育引导干部严禁发生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案件处理的行为,为领导干部上好思想教育“双保险”。加强行政应诉工作,镇机关主要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出庭应诉2次,尊重执行法院生效裁判情况。抓强教育引导。抓紧责任落实这个“关键环节”,抓好法治队伍建设这个“关键支撑”,先后举办人民调解员培训、法治教育培训等活动14次、法治能力考查测试1次,干部法治意识不断增强。研究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规划和2021年年度计划,构建镇村居协同发力的法治建设格局,不断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服务,争创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典型,大力营造辖区群众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氛围。

三、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情况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提高决策质量,保证决策效率,滨河镇严格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今年以来,我镇结合重点工作项目,不断完善重点工作行政决策机制。以城北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槐树北巷社区文化活动建设、涝池村村部办公楼建设、大板村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生态修复4个重点项目为重心,秉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和“优胜劣汰”的理念,委托第三方按程序进行招投标,确保招标信息公开、程序规范、投标竞争公平。关键节点召开党委会研究部署,班子成员100%同意实施后上报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中卫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审议。在依法征收拆除7处违章建筑物、构筑物过程中,主动征求驻镇法律顾问司法建议,严格执行法定程序,完善法律文书资料,确保拆迁工作合法有效。

四、滨河镇综合行政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情况

让公示成为一种自觉。法必明,令必行。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纳入法治政府建设、全镇行政执法培训的重要内容,按要求在沙坡头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开《行政执法主体清单》《行政执法人员清单》和行政执法职责、权限、依据、监督方式、救济渠道以及行政执法决定、2020年行政执法数据等信息,让行政执法可视可见,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记录成为一种习惯。动员领导干部积极参加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我镇27人考取了行政执法证,50岁以下领导干部持证率达90%以上。严格按要求履行执法程序,制定《行政执法音像记录制度》,执法办案人员始终保持在2人以上,执法时要求干部主动表明身份、亮证执法,严格按照案件登记、立案、调查取证、事先告知、审查决定、送达和执行等法定程序依次进行,并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行政执法进行全过程、规范化记录,不断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让审核成为一种常态。成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领导小组,截至目前,我镇行政执法人员共21人,法制审核人员2人,行政执法力量较强。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指挥协调机制和行政执法案件移送机制,规范使用法律顾问,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切实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五、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情况

以集中清理整治行政规范性文件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建立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对2010年以来镇党委、政府印发的22件各类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经2021年滨河镇党委第7次会议研究同意,制发的规范性文件2件:保留1件,废止1件;政策性文件20件:保留19件,废止1件,并向沙坡头区司法局及时备案报备。经过合法性审查,于2021年4月2日印发了规范性文件《关于保留和废止滨河镇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滨政规法〔2021〕1号),并在沙坡头区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

六、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情况

以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途径,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打造完善服务阵地。充分发挥各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服务功能,配齐服务人员、制定服务制度、探索便民方式,定期查验公共法律服务智能终端运转情况,提高预约办理法律服务事项、查询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进行远程视频法律咨询办理效率,延伸法律服务触角。广泛开展法律援助。“3·8”“3·15”“4·15”“6·26”、民法典颁布一周年等重要法治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活动28次,法律咨询活动7次。组织矛盾纠纷大排查,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物业管理、离婚财产分割、邻里矛盾等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充分发挥镇、村、居人民调解员、法律顾问作用,先后调处矛盾纠纷78起,化解率达89.57%,法律援助53次,力争实现应援尽援努力推动全镇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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