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水产养殖主体:
为推动渔业高质量发展,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自治区农业农村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宁财(农)指标〔2025〕784号)和农业农村厅渔业渔政管理局《关于印发2026年提前下达中央和自治区财政支农渔业领域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农渔(局)发〔2026〕1号)要求,结合沙坡头区渔业发展实际情况,现将2026年沙坡头区渔业发展项目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支持位于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划定的养殖区或限养区内(设施渔业基地须取得设施用地备案手续)的水产养殖基地,以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为重点,兼顾其他重要渔业基地,实行竞争性申报。要求在沙坡头区内合法注册、无不良信用记录、能严格落实执行渔业生产安全、质量安全、环境保护等管理要求,有《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证》或土地使用证或承包经营合同或其他权属证明,实施规模较大、技术较为先进适用、示范带动能力强的企业、合作社、家庭农(渔)场、养殖大户、村集体经济组织等主体。
二、资金计划和补助
(一)资金计划。2026年,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下达沙坡头区渔业产业项目资金29万元。主要用于示范推广鲈、鮰、虾、蟹等名优新品种300亩以上,因地制宜开展新品种新技术示范推广应用;渔业绿色发展技术推广,加强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等涉渔政策科普宣传及培训,渔业绿色发展品牌建设等;推进水域滩涂养殖证发证登记工作,发证登记率达90%以上;组织开展黄河休禁渔、渔业安全生产、水产品质量安全、业务培训工作;落实中央、自治区渔业相关工作。沙坡头区农业农村局将根据各申报单位实施承建项目内容确定补助资金。
(二)补助标准。一是名特优品种扩规增效与结构优化。支持养殖水平较高的渔业企业、养殖户示范池塘养殖大口黑鲈、河鲈、鮰鱼、河蟹等名特优品种,鱼种投放规格不小于150克,占比不少于60%,河蟹投放规格扣蟹或大眼幼体,养殖面积达300亩以上。按照购买苗种投资不超过30%给予补助,计划补助总资金不超过25.5万元;二是品牌体系构建与市场渠道拓展。支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鼓励企业建立健全标准化生产经营体系,充分利用各类展会、推介会及节庆活动,强化品牌宣传与市场推广;对参加由政府部门、协会牵头组织的各类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的经营主体,按照每家每次2500元的标准进行奖补,计划补助总资金不超过0.5万元。
(三)补助方式。补助资金按照“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方式进行补贴,各类补助资金可调剂使用,原则上实施名特优品种扩规增效与结构优化项目资金投入占比不得少于80%。项目实施主体建设完成并通过沙坡头区农业农村局验收,经公示无异议后,将补助资金一次性拨付给具体实施单位。
三、材料报送
请有关乡镇积极协助宣传,督促有意向主体填报项目申报表(见附件),同时携带项目方案、申请单位营业执照、公户开户证明、法人身份证、申报单位信用记录查询报告及《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证》或土地使用证或承包经营合同或其他权属证明(复印件),于2026年6月30日18:00前报送至沙坡头区畜牧水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四、其他事项
逾期或未按规定形式上报,视为无效申报。
联系人:赵常山,张志军
电话:0955-7065827
中卫市沙坡头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6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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